Voila, Che Gioia Vivere!
是吧!歡樂呀!生命~~
歐洲最有水準的火車應該就是瑞士國鐵了!在瑞士搭乘火車是一件不但舒服,而且也賞心悅目的事情。首先,瑞士國鐵是以準點出名的!譬如說,如果火車時刻表上寫著十二點整開車,十二點整的時候,假設你還站在月台上,那麼你大概只會看見火車尾巴漸漸遠離你而去吧!沒有英國火車誤點的惡夢。據說如果瑞士鐵路誤點超過一定時間,還可以退錢呢!不過,幸運的我,還沒有機會嘗試過。

那一年的旅行在抵達蘇黎世之後,首先我就得要去退票。因為之前在瑞士國鐵的網路上買周遊券,瑞士國鐵一不小心多發行了一張,我急忙地寫信去詢問該如何退票。他們倒是很貼心地要我在開始使用之前在任一個火車站退票就可以了!我本來還擔心說不定還要解釋東、解釋西地說半天,服務人員倒是異常親切地二話不說就收了票,退了錢。不囉唆,no drama。這讓我更對瑞士國鐵的服務讚不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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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歐洲,不論是生活還是旅遊,鐵路和火車是一種非常方便的交通工具。從在英國的留學生涯開始,火車就開始跟我結下不解之緣。一直到這星期末,我簡直有種感覺,我是生活在鐵道上面的!(當然,那是因為這星期的生活實在是爆忙:星期三晚上,我搭著夜車南下恩德侯文Eindhoven;星期四晚上,再搭著夜車返家;星期六,則是在Emmen與烏特列支Utrecht之間往來;今日,星期日,則是要搭著往盧森堡的列車前去開會;星期一晚上再回來。總共加起來,這幾天,我一共得要在火車上耗去二十二個小時!真是瘋狂!)

以前在台灣,最遠的鐵路經驗是從台北到高雄,或者是台北到台東(那時候,南迴鐵路還沒有建好!)。最久的經驗則是成功嶺暑訓完,搭著最慢的平快車一路晃上台北。搭乘鐵路的機會其實不多。因為通常會為了省錢,搭更便宜的國光號,反正時間也差不了多少。(感謝台灣勇猛的公車司機們,通常他們都會讓汽車比火車還要快速...譬如有一年夏天,我從高雄的同學家要回台北,clubbing完之後去搭車,竟然在天亮時分—大概也就四、五個小時之後,就已經看見台北火車站了!)其他短程地旅遊就更少利用到鐵路了!譬如說去基隆和牡丹,是有幾次搭乘火車的經驗,但是大部分時候還是開車前往。很小的時候,有那麼幾次搭乘淡水線的記憶,很斑駁了,在淡水線開最後一班列車的時候,我也沒有太多的回憶可以去追想;阿里山的小火車也搭乘過幾次,主要是為了看日出;有一次跟著阿綠搭著平溪支線去玩,那也是可以用手指頭數算出來僅僅幾次搭乘台灣支線火車的經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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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I (20th March 2002)

一個人孤單久了都會面臨的問題:對愛情的想望。尤其是看見身邊的人一對一對地走在一起,甜甜蜜蜜地沉浸在愛情之中,這一種對愛情想望的念頭會更加的深切。於是,心中的一個小聲音就會開始響起:為什麼這麼久以來,從來沒有愛情降臨在我的生命之中呢?難道可愛之人如我竟不可愛到如此這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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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天的行動之後,搬家終於完成。其實要多謝那兩位專業的臨時工,迅速確實、如火如荼地進行著搬家工作。雖然說只是從一個社區搬到另外一個社區,僅僅也不過自行車二十分鐘的踩踏,但是搬家的煩擾可是一點兒也沒有少。打包、整理、裝箱,這是對於要搬遷的衣物、唱片、書籍必須做的事情。至於衣櫃、書櫃、床舖、桌椅則就要靠專業人士先拆卸再組裝了!更笨重的冰箱、洗衣機當然更需要他們搬上卡車。

沒有人喜歡搬家。因為光這些瑣碎的事情就會讓人煩悶乏味。更不用說到了新居之後,還要一件一件地歸位。星期一當他們把大部分重要的衣物堆滿新居整個客廳的時候,我才發現一個人一年半下來可以產生多少東西。我還記得一年半以前我妹妹在荷蘭的時候,我們兩個一起搬家從這兒到那兒,也不過兩趟小轎車而已。這一次,小轎車跑了三、四次,連大卡車也跑了三次。主要原因是因為之前搬出去的時候沒有帶傢俱,這次回來,因為那邊的房子要退租了,所以還順便把傢俱也搬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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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應當好好為這個住址寫下些什麼,就像我深深記住我在倫敦和蘭開斯特的住所一樣!又何況,這是我兩千年離開台灣之後,直到現在為止將近四年半的時間中,住得最久的一個地址。雪隼七號,兩千零三年五月二十八日一直到兩千零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約莫一年半的時間,我住在這個以一種鳥類為名的街上。離火車站很近,離市中心也很近。算是在這個荷蘭偏遠小城之中,我心目之中的理想住宅。所以當初在這間房子空出來的時候,我向公司提出要求,我要搬到這兒來。因為我不開車,所以這裡對我來說比較方便。也的確,走路五分鐘就可以到達的火車站變成我在週末要遠離工作的城是最方便的地方。起先的一年,我和其他同事一起分享這間房子,但是約莫今年五月之後,因為公司一部分的營業活動已經轉往捷克,所以相關的派駐人員也就跟著回台灣或是轉進捷克。我開始獨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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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我不久前創造出這樣一句話,「陰霾這種東西傳染的比陽光快。要搞陽光還真得要有恆心毅力一直搞下去,要搞陰霾大概只要不搞陽光就可以變成陰霾了。」最近,有個不太熟的朋友寫了篇文章,講述留學生活的苦悶;突然就好像野火燎原一樣,另外兩個朋友也談論了起來瑣碎生活,孤單、寂寞、惆悵、徬徨。

坐困愁城的時候,我會想起我奶奶。有一陣子,她得了憂鬱症。有一天早上醒來,誰也不認識了。原因是為了治療憂鬱症,醫生開的處方藥的副作用就是讓她想不起來事情。憂鬱的事情忘記了,不憂鬱的事情也忘記了,一乾二淨。然後,我們大家開始緊張,這可怎麼辦?停止服用那些鎮定劑,然後開始所謂的記憶復健。然後我們才有種體認,憂鬱症愈壓抑,也許愈嚴重。總還是要那個人想開了,不往牛角尖鑽,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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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離開台灣有多久了?」
「從二千年六月開始,一直到現在,2004年十一月,四年多囉!」
「走過很多國家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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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秋陽光許許,翻過紛紅的葉子
晨霧散盡後的溫度依舊盤旋寒冷
隔著窗櫺,你可以看盡一片冰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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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記得是很久以前看日劇的時候第一次聽見這個詞。「友達以上、戀人未滿」是表示兩個人之間的關係超乎朋友的熟稔又還未到達戀人之間的愛情。起初,這個辭彙給人的感覺還真是夢幻,感覺好像是一種擁有相當默契的熟悉,卻又不需要負擔戀人之間的約束。

但是在今天再回過頭看這數年的日子,我才發現,「友達以上、戀人未滿」不是夢幻的甜蜜,而是現實的苦楚。那一種無力的挫折感,讓人舉步維艱,前進也不是,後退也不行。彷彿人站在決定之崖旁邊,前已無明路,那麼是要乖乖地退回去呢?還是凌空一躍?你已經不是塔羅裡面那張愚人牌了!在未知一切的時候,愚人可以來個leap of faith;但是,因為已經是友達以上了,其實那相當默契的熟悉已經告訴你一些訊息,這才讓你進退兩難呀!要是像是印第安那.瓊斯那樣,一躍之下有一座巧妙隱形的橋,接著你到達彼岸,該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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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決定把我生命之中的小貓一號送給這隻叫做Calvin的小貓。

星期四的晚上,朋友用MSN問著我週末何時會抵達阿姆斯特丹,他好開車到火車站接我。冷不防地,他突然告訴我他們家來個一個新成員,Calvin the Cat。我知道朋友愛貓,可是先前怎麼樣也會聽說他會新進一隻小貓的事吧!總覺得這個新聞也來得太突然了!就好像哪一天你要去拜訪朋友,計畫了幾星期,他突然告訴你他生了一小孩那樣。不過,反正我與貓咪素來關係都還好,牠們的毛不會讓我過敏,我也不會誇張到把牠們烹調下鍋。所以,我還是興致勃勃地在星期六早晨出發前往朋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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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五月五日我這樣寫下第一次看這部電影的紀錄:

『其實昨天去看這部電影是滿意外的!本來打算考完試,進城去看木乃伊回來的那一部,可是本城戲院還沒有上映。布萊德彼特和茱莉亞羅伯茲的墨西哥又被這一部給取代…Renee說要看這一部,所以我和Vincent也就既來之則安之,買了票和大包爆米花進去戲院坐下來觀賞。全戲院只有五個人,真好!在小城看電影就是有這種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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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初認識的朋友都問我同樣的問題:「荷蘭很美吧!天氣怎樣?荷蘭的生活很棒吧!有風車和鬱金香花田吧!在那邊生活一定很愜意吧!」我真可以學著慾望城市裡的Carrie,也用我的Apple iBook打下這樣的句子:I could not help but wonder, when it comes to starting the conversation with a person from a strange place, why do people always tend to ask about the unreal fantasy of that place they are not at? Why do people always tend to say, your life is better than mine?

生活,拆開來看,基本元件都一樣:吃飯、睡覺、上班、休息、洗澡、灑尿…但是,合在一起的時候,有人過得好,有人過得糟!在哪裡生活可能是其中一個原因,但是不是絕對的分別。住在歐美的人一定會比住在台灣的人生活好嗎?住在台灣的人一定會比住在索馬利亞的人生活好嗎?我不這樣想。生活好不好是在於自己如何將自己的生活元件串起來。串的好,自己喜歡,自己就會快樂。串的不好,當然很糟;串的好但是自己不喜歡,那一個人也快樂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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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同朋友聊起戀人分手時的對話。他問我,「你覺得哪一種理由最傷人?」我說,「最傷人的話語,就是同對方說,你很好,有一天會有人喜歡你的!」朋友繼續問,「可是人家也是好意呀!不想傷害你呀!」我笑笑回答,「那就什麼也不要解釋。這樣多解釋,多錯。還不如就安靜走開。」

然後,過了幾天,我又看見另一個朋友在MSN上的暱稱寫著:「時常覺得有些苦,卻始終無法說出口。不是累,不是倦,只是在感覺上有那麼些許的無助。」我突然覺得心有戚戚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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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第一次親身經歷瑪丹娜的現場演唱會。之前,所有關於她的演唱會的印象都是來自於錄影帶或是DVD。當媒體上宣佈瑪丹娜要再荷蘭開兩場演唱會的時候,我當然就馬上準備要買票。鑒於上次在英國的時候,Drowned World Tour幾場的票竟然在十五分鐘之內全部售光,這一次我可是下定決心,就算是黃牛票也要狠狠地把錢砸下去!這個四十五歲的老女人不知幾十還會再開世界巡迴演唱哩!就當作是一生一次的經驗吧!更何況,九月九日是我三十歲的生日,反正沒人找我party,那我砸大錢送自己去跟瑪丹娜party也不為過吧!

所以,九月九日這一天下午,我和同事就一起開著車往Arnhem出發。一路順利,我們在大約七點半的時候到達會場:Gelredome。會場四周早就人山人海、水洩不通了!因為這一次瑪丹娜沒有在德國開唱,所以很多德國人也來荷蘭參一腳。我們在停車的時候,竟然發現還有遠自匈牙利來的車子呢!我跟同事笑著說,那我們就是台北市代表囉!不過說起來這個西歐三大巨蛋之一的Arnhem Gelredome還真是不簡單,周圍的停車場都得要設計到足以容納觀眾來車,想想我們台北市要找這樣的地方,建出這樣規模的體育館還真不容易哩!不過反正巨蛋已經在孵了,我們還是要對自己有信心。只是我不覺得瑪丹娜會在近期唱到台灣去,所以我還是很高興我今天可以來到此地觀光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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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nineteen (3rd September)

今天是這一趟旅程最後的一日。下午回阿姆斯特丹的班機是預定在五點零五分起飛。我迫不及待地請行政小姐預約下午一點半的計程車出發去機場。想要趕快落跑是一回事,想要趁機會去看看布拉格機場的貴賓室則是另一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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