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ila, Che Gioia Vivere!
是吧!歡樂呀!生命~~
都快忘了巴黎的清晨,原來這許寒冷。時差的關係,於是,在天還沒有亮的清晨五點鐘,推開了旅舍的大門,一個人,沿著塞納河左岸慢慢走向聖路易島。塞納河的河風拂面而來,有一種凜冽的感覺…而整個巴黎,都還沉睡在昏黃的街燈之中。我住的那條街,St-Bernardin也是如此,昏黃的燈光,映著遠處萬神殿的穹頂,有一種落寞的蒼涼。

再一次造訪巴黎,其實是很偶然的。F一直嚷著說要出國走走,沒人作伴,於是拉著我同行。時間緊,於是找了簽證最快核發的法國,買了張機票,就風塵僕僕地飛來了!關於巴黎,我跟F都是舊識了,反正,也就是買張地鐵票,四處坐著,晃盪到哪,玩到哪吧!其實,在巴黎,要去哪兒玩是不用花腦力想的,反正,每處都有古蹟,每間房子都有個故事…累了,隨處找個咖啡館,坐下來,喝杯咖啡,歇歇腳,就又可以出發去玩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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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荷蘭文課下課之後,我和同事J開車回家。J在車上告訴我,某經理M(就是某部門的某豬女經理啦!詳情請見之前的事蹟)今天找他抱怨「幫他們部門加班的人訂晚餐好煩…」我聽了,一個直覺就是「果然豬女就是豬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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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看過徐四金(Patrick Süskind)的原著。我倒是看過我的德國同學Mareike興沖沖地找了這本原著的有聲書準備送給朋友當生日禮物。而我,那個時候,正看了電影版的預告,準備等著電影上映,就要進電影院去瞧瞧究竟。從那時到現在,巧的是,我在無意之間,又翻到了好多關於葛奴乙(Jean-Baptiste Grenouille)的文章。

故事之中,葛奴乙是一個出生於污穢的魚市場的小孩,天賦異秉的他擁有過人的靈敏嗅覺。但是他也似乎身帶著莫名的詛咒:離開他的人都奇妙地遭逢意外而死。整個故事其實是建立於葛奴乙一心一意地追求如何保存他喜愛的香味。為了要追尋他喜愛的香味,他失手殺了人。為了要保存他喜愛的香味,他可以不捨不棄地追尋和試驗個種方法。就在謀殺了二十六個女人之後,他做成了他集畢生之力的搜尋而精煉出的香水。這個香味,讓人聞了就覺得身處於天堂,甚至可以讓他在斷頭台上被釋放,因為沒有人可以懷疑製作這種香味的人是個謀殺犯…但是,最後,葛奴乙還是選擇了把僅存的香水撒在自己身上,然後讓在他出生的那個污穢魚市工作的人一湧而上,搶著享用香味,也順便分食了他。然後大家在快樂之後選擇遺忘,葛奴乙復歸塵土,沒有人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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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十一月初從台灣回到荷蘭之後,我就過著一個「御宅男」的生活。星期六、日最遠最遠,也就是騎腳踏車到鎮上去看個電影而已。這樣懶散悠閒的生活也就過了快兩個月。這與我以往「動不動就週末玩透透」的形象真是非常不同。原因呢?我想想,大概是因為這幾個吧!

一、累了。從香港、台北、東京那二星期的密集「Social」活動之後,果然「人老了精力有限」,就算夜夜笙歌指數相當高,但是總還是需要靜下來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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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布魯斯突然聊起「王傑」。「一場遊戲一場夢」啦,「忘了你忘了我」啦,他說得興高采烈,那些關於他當年年紀只有現在的一半的青春。我聽著是聽著,可是我的確對於王傑不是很熟。一來,他初初當紅的那幾年,那時我聽西洋流行音樂比國語流行來得勤快;二來,其實我對於他的聲音和歌路喜好有限…對於他早年的印象,比較多是來自飛碟唱片那時出的小宣傳雜誌上的介紹。他和葉歡是當時國語的兩大台柱。布魯斯很認真地喝飭我,「怎麼可以不熟王傑?」(我當然知道雖然很認真的樣子,玩笑成分還是多一些。)那是他珍貴的年輕歲月呀!

我回到家,剛好把剛到手的「Take That」新專輯「Beautiful World」轉成m4a格式,放進iTunes之中。然後就開始聆聽。這是這個被台灣媒體稱為「接招合唱團」重新聚首之後灌錄的新專輯。距離上一張錄音室專輯「Nobody Else」已經十一年了!就算距離前一張真正的精選「Take That: Greatest Hits」也有整整十年了。(我不認為2005年SonyBMG發行的「Never Forget – The Ultimate Collection」真的可以算是一張「新」的精選專輯,畢竟這個團體在1996年之後到2006年之間沒有任何新作品了!)前一陣子,新單曲「Patience」登上英國單曲榜排行榜冠軍,上一次冠軍是1996年重唱Bee Gees的「How Deep Is Your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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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點「Parental Advisory」啦!

Bryan: 找到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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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yan: 我早上竟然是在陳昇的歌聲中醒來。
Bruce: 你也聽陳昇的歌啊?好難得喔!好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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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來很丟臉,我好像從來沒有收過來自情人的巧克力。就連那種愛慕我的人也從來沒有送過我巧克力。(那他們到底在怎樣表現他們號稱的愛慕呀?)這個星期,託Sinterklass的福,竟然也收到兩塊巧克力。雖然一塊是來自合作的人力派遣公司,一塊是來自荷蘭文課的老師,不過,有總比沒有好呀!至於等待來自情人的巧克力的那件事,我看還是我自己掏腰包買一買,自己送自己比較快。

巧克力真是個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熱量之高,光是看包裝上的營養成份表就足以讓人瞠目結舌到把它放回去架上。但是,那股甜甜的滋味,吃下肚之後滿足幸福的感覺,又讓人還是捨得多花個半小時在跑步機上,還是想要買。掙扎之間,簡直是一種理智與情感的大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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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和我們部門的同事聊天。我笑著說,恐怕我給她們的壓力很大吧!她們說,壓力是有,但是也知道是因為我的要求比較高,但是不是不合理的要求,所以她們也覺得共事上沒有問題。當然,也許這是部屬的檯面話。另外一個部門的經理倒是常常開我玩笑,說其實很多人都會想要來我的部門,因為在他們的想像之中,行政、會計、財務、人力資源和資訊這五個我負責的部份是被保護的好好的,而且看起來閒閒沒事做的樣子。前一陣子,有一個原先是我部門,後來請調去其他部門的同事離職。他離職之前,我跟他有機會坐下來聊一聊他離開的原因。他感慨地說,他後來離開了我的部門之後才開始懷念,因為他在其他部門工作之後,才發現原來之前我替他擋下了多少來自內部其他部門或是外部的責難。他有點沒法子適應台灣競爭激烈、弱肉強食的商場文化。

也不是我在吹噓我自己是個多好或是多能幹的主管。不過,在單一標準這件事情上,我敢捫心自問,至少我不是個雙重標準,寬以待己,嚴以律人的人。雖然說不上我能夠「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那樣有大師風範,不過至少我用來約束自己和別人,或是自己部門和其他部門的標準是絕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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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五日,在荷蘭,可以說是一個小孩子會很高興,大人可能會大失血的日子。因為這一天是「Saint Nicholas」的生日。他有個荷蘭名字,就叫做「Sinterklaas」。故事,大概全世界都差不多吧!這個聖尼可拉斯有著白白長長的鬍子,穿著是一身紅衣主教的打扮,然後會在這一天(十二月五日,不是聖誕節就是了!)來分送禮物。他有一本大冊子,上面寫著所有小孩子的名字,也寫著過去這一年,他們究竟有沒有乖乖聽話,還是調皮搗蛋!

在荷蘭,Sinterklaas旁邊還跟著一票子小黑彼得(Zwarte Pieten)。有人說,黑彼得是被收服的魔鬼;也有人說,黑彼得是來自非洲(進口)的僕人(要命喔,這麼政治不正確呀!);也有人說,是因為他們要透過煙囪送禮物才會搞得黑成那樣的(這又政治正確地太誇張了吧!)…無論如何,反正小孩子只要知道他們是幫忙分派禮物的重要人物就好!傳說之中,他們一群人是乘船到達荷蘭的!(是學八仙過海嘛!?)但是,Sinterklaas還是會騎著白馬來趴趴走。妙的是,那匹馬的名字叫做「今天天氣有夠糟」(Slechtweervandaag)。(還是苦了你呀!這麼糟的天氣還要四處分送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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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Bruce: 接著就是mp3,這個算是最大宗,不過呢也因為資料龐大,能救回來的檔案大約只有五成。幸好我還擁有這些音樂的原版CD,再轉一次就是了。不過在翻到一些mp3的備份光碟的時候還是會很訝異的發現某些怎麼想都想不起來「我怎麼會有這種東西」的音樂,比如說剛剛看到有Gwen Stefani的「Hollaback Girl」?這是什麼碗糕啊?怎麼會有這種女人的音樂呢?到底是誰給的?想來想去,最大嫌疑應該是布萊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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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yan: 我覺得我的話還真是有夠多。
Bruce: 對,所以就很快地瀏覽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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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YA電影(Young Adult)之中有一個很稀鬆平常的公式,關於鄰家女孩(girl next door)。常看YA片的人也許都知道,那些劇情裡美國校園裡總是分著小團體,至少有三種:有酷的人(the cool people),有那些頭腦很好的,或是對於某方面知識或是某種事物特別有專注興趣的(the nerd)還有一些怪胎(the weird)。如果要是加入種族因素,那麼白的有白的酷,白的有腦,白的怪胎;黑的有黑的酷,黑的有腦,黑的怪胎;亞洲的則有亞洲的酷,亞洲的有腦,亞洲的怪胎。最常見的場景是這一小群一小群的人在用午餐的餐廳之中是分桌而坐的。彼此鮮少往來,也沒有什麼交集。幾乎所有的YA電影都是關於某個人可能是族群A但是暗藏著族群B的特性。通常是明明長得很酷的,但是也很聰明,可是他不敢明著喜歡另外一個來自被自己這群所鄙視的人…(譬如說【A Cinderella Story】)又或者,一個新加入美國校園的人,不知道要怎樣去在這些小團體之中定位自己…(譬如【Mean Girls】)又或者,是一個族群A去作弄另一個來自族群B的人…(譬如【She's All That】)

我有一次問我那些真的在美國讀中學的朋友,無論是不是美國人,到底真實情況真的是這樣嗎?他們還真的異口同聲地跟我說,真的,一點不誇張。那我第二個問題當然就是,那你們到底以前是cool people哩?還是nerd?還是根本就是個大weirdo?(我也是挺直接的啦!)還真妙,這些其實我覺得還滿cool的人,卻都說自己以前是介乎nerd和weirdo之間。就是那種功課基本上不錯,但是從來不會被別人歸類成cool people的怪胎型(因為大概他們基本上也是夠gay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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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擅長的兩種語言是國語/普通話(Mandarin Chinese)和英文(English)。所以,在一個不提供此兩種語言任一種的地方看一部參雜著「英文、日語、法語、西班牙語、日本手語、阿拉伯語、柏柏語(Berber)」七種語言的電影,就算我還記得一些西班牙語和一些日文,看得懂大概百分之四十的荷語字幕…我起初還是覺得可能要看懂十分困難。(偏見一)但是已經找了同事一起去看(他是完全因為Brad Pitt的大名而點頭的),所以還是硬著頭皮打鴨子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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