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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布魯斯突然聊起「王傑」。「一場遊戲一場夢」啦,「忘了你忘了我」啦,他說得興高采烈,那些關於他當年年紀只有現在的一半的青春。我聽著是聽著,可是我的確對於王傑不是很熟。一來,他初初當紅的那幾年,那時我聽西洋流行音樂比國語流行來得勤快;二來,其實我對於他的聲音和歌路喜好有限…對於他早年的印象,比較多是來自飛碟唱片那時出的小宣傳雜誌上的介紹。他和葉歡是當時國語的兩大台柱。布魯斯很認真地喝飭我,「怎麼可以不熟王傑?」(我當然知道雖然很認真的樣子,玩笑成分還是多一些。)那是他珍貴的年輕歲月呀!

我回到家,剛好把剛到手的「Take That」新專輯「Beautiful World」轉成m4a格式,放進iTunes之中。然後就開始聆聽。這是這個被台灣媒體稱為「接招合唱團」重新聚首之後灌錄的新專輯。距離上一張錄音室專輯「Nobody Else」已經十一年了!就算距離前一張真正的精選「Take That: Greatest Hits」也有整整十年了。(我不認為2005年SonyBMG發行的「Never Forget – The Ultimate Collection」真的可以算是一張「新」的精選專輯,畢竟這個團體在1996年之後到2006年之間沒有任何新作品了!)前一陣子,新單曲「Patience」登上英國單曲榜排行榜冠軍,上一次冠軍是1996年重唱Bee Gees的「How Deep Is Your Love」。

整整十年。我突然想到,曾經,我也很喜歡「Take That」過。那曾經是我最喜歡的男孩團體之一(另一個我很喜歡的是在英國曾經爆紅,但是更短命的Bad Boys Inc.)。Take That那時候被稱為英國對於美國NKOTB的對應之作。他們也曾經被視為繼The Beatles之後,英國男聲合唱再度登峰造極的一次。(之後有這種至少風靡全歐成績的團體Boyzone和Westlife還都是愛爾蘭出品哩!至於Blue的影響也沒有那麼大。)

Take That也一樣寫下了所有男孩偶像團體組成,成功,然後分裂的模式:由四、五個男孩組成,其中至少要有兩個到三個成員是非常有音樂才華的,至少聲音一定要有相當水準。然後另外唱歌才藝沒有那麼好的,至少要有臉孔,有身材,或者會跳舞,或者要有相當魅力…這樣才可以廣闊地全包了少女歌迷的所有夢想。

但是,偏偏這兩三個有音樂才華的成員在團體翻紅之後,八成會出現問題。也許是彼此有嫌隙(譬如為什麼總是某個人擔綱主唱多數歌曲?),或者是因為音樂理念漸漸長成,所以希望能夠專注於自己的音樂事業發展(總不想要繼續唱泡泡糖音樂一輩子),也許又加上了二十歲前半可以走偶像態勢,但是二十歲後半如果還繼續走偶像,賣點會輸給那些其他正二十出頭,準備開始賣偶像形象的新人,所以男孩偶像團體在紅個五、六年之後終結幾乎是一個鐵的定律。(現在還在撐的大概就只有Westlife還有一些聲勢了吧!?)

Take That在1996年的解散就是來自於Robbie Williams在1995年的離團單飛。傳聞他跟主唱Gary Barlow有嫌隙,也據說,他一直不滿意唱片公司給他定位的包裝,所以想要玩自己的。的確,單飛之後,Robbie Williams早期的形象果然和唱片公司要維繫的「偶像」非常不一樣。(關於大家的各說各話,英國Channel 4在2005年那張其實主要是為了完成他們五個人的合約而搞出來的精選發行之初有過紀錄片報導。)不過也就是因為這張必須完成的合約所造成的其他四個人(Gary Barlow、Mark Owen、Howard Donald、Jason Orange)重新聚首,進而有了後來的巡迴演唱以及新的錄音室專輯。

1996年對於我來說,則是大學生涯的終點。當兵生活的開始。所以,Take That的終結其實也讓我可以用它來紀念著一個階段的結束。曾經,某一年的生日禮物,我的大學同學送我的就是Take That某一場演唱會的現場實況錄影。雖然說Take That其他四個人之後在樂壇漸漸沈寂(Gary Barlow曾經有一首冠軍單曲,但是兩張專輯之後,漸漸轉入幕後;Mark Owen發行了三張專輯,但是他顯然在日本是比英國本地紅太多;Howard Donald錄了一首歌,但是沒有發行,倒是轉行去當DJ;Jason Orange則是完全改走戲劇演出路線),但是那個也曾經是Take That成員之一的Robbie Williams可是現在英國流行樂壇的一哥呀!所以,我想,我這個年紀的人大半會很想要看看,Take That復出之後還會如何發展。(不過,會不會去買專輯,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新專輯是第一次以四個人的組合所灌錄的。整張專輯十首歌加上一首Bonus Track,聽下來,其實最妙的感覺是:終於沒有到處聽見Gary Barlow的主唱了。也不是說我不愛他的聲音,真的,其實我很喜歡他的聲音,但是之前這個團的問題就是出自於配歌明顯不公。這張專輯,倒是第一次,每個成員至少有領唱一首歌。(至少看起來是有在改善十年前的問題了!)而且,當以前其實不被看好多會唱歌的Howard和Jason也開了金口,紛紛主唱之後,其實這個團體四個人的音樂實力也終於比較平衡,看起來是一個比較好的合作方式!也是啦,如果十年後還是獨獨靠著兩個人撐,那還是不如不要復合算了!

曲風還是那樣Take That所擅長而且歌迷會很熟悉的Pop Ballad/Dance Pop路線。雖然不一定是現在英國市場上最in的風格,但是對於那時候對於Take That爆紅之後突然銷聲匿跡的歌迷和聽眾來說,未嘗不是一種好的「溫故知新」。

我想,下一個會讓人眼睛一亮的新聞也許就是哪天Robbie Williams覺得無聊,然後突然出現在Take That的舞台上,重新演繹他早期最受歡迎的「Could It Be Magic」了吧!

我想,那可能需要一個miracle吧!其他四個人,或者這樣期盼的歌迷還是「Pray」吧!

然後我想到布魯斯的王傑。後來晚一些,我和另一個小我又好幾歲的網友聊天。我說,我正在聽Take That,但是他似乎也是因為不熟,所以有一搭沒一搭。哎,所以,Take That還是屬於我的年輕歲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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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