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承認,我足足花了一年的時間把這本小說看完。當然,也就是某些個早上斷斷續續地在廁所裡面翻著看一章。
雖然,我也不否認:
一、 我看英文書的速度遠比看中文書慢。但是既然本人的母語根本就不是英文,所以看英文書速度慢的這個事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二、 對於某些「落落長」的小說,我真的有時候覺得看個電影還是書評可能就「綽綽有餘」了。
那我為什麼還要搞本落落長的英文小說來看呢?
我只能說,那就是某天在聖地牙哥閒閒沒事情做的時候跑去逛了某間同志書店,然後在那間書店裡面逛的時候,神經病地突然覺得自己有當文藝知青的本事,然後就買了本小說回家。想說可以在從聖地牙哥飛往芝加哥還是從芝加哥飛往阿姆斯特丹的飛機上無聊的時候看,但是,我真的太大看我自己,從來在飛機上不是在睡覺就是在看電影,從來也沒有哪一根筋想到要去翻書來看……所以,最後就是只好通通在如廁時解決。
很不幸地,我把這本書最後搞到個「肥皂劇」般的地位,然後足足拖了一年多才看到結局。而且我絲毫沒有任何罪惡感。「也就是個拖棚的肥皂劇,雖然沒有歹戲那麼慘,但是著實不會成為太有名的經典!」至於電影改編?我想除非好萊塢真的是編劇慌到沒有劇本可改編了那種窘境才有可能吧!
雖然,作者的筆觸還滿幽默的,也在許多情節會讓人微笑,但是……好像除了幽默這一點之外,我就沒看出其他太多可以讓我覺得討喜的地方囉!Oops…
故事其實就是以一個五十好幾的退休富豪在跟他的男友「切」了之後,覺得自己的青春虛度,所以去找了一個二十幾歲有點人生倦怠到混不下去的年輕男孩交換身體為主軸。〈對,又是那種一個咒語下去,兩個靈魂互換的情節!〉當然,因為作者自己也五十好幾了吧!所以我在閱讀的時候就一股腦兒覺得這根本就是作者的夢境成真還是人生希冀。可是才三十幾歲的我們可能真的沒興趣也不需要閱讀一個五十幾歲的人那種自憐自艾之前青春虛度的「悔恨交加」;但是卻對於二十幾歲那時候酒肉朋友一票子陪著吃喝玩樂卻不跟著苦難同當的記憶猶新。因此作者安排了大篇幅的五十自述和小篇幅的二十反省就會讓我覺得整個角色分配失衡。整個讓人不解到底要顧的觀眾群是誰呀?我唯一的解釋就是:好吧!也許真的我們二、三十歲的人都不讀書的吧!所以寫書的可以這樣偏坦作者自己比較熟的那一個年齡層。然後我們還是乖乖地去看王子愛公主的偶像劇就好。我覺得其實對於作者的挑戰應該是在於描述二十歲的靈魂在五十歲的身體之中會遭遇的種種挑戰,而不是過分著重於五十歲的靈魂在二十歲的身體之中的部分。畢竟人都是善於想當年,所以後者相較於前者是真的比較容易去理解和體會,但是如果作者也就因此而把後者篇幅加大到遠遠超過前者,我就覺得有點有點避重就輕之嫌了。
另外是我覺得結尾真的很突兀。我不知道天外飛來一筆的整個大同世界美好烏托邦是要來滿足誰。我當然不介意最後有個美好結局,但是過於脫離現實的美好法就會讓人覺得有點虛幻到不知道除了「WTF」之外還能說什麼。如果有看過英國版的Queer As Folk那個脫離現實的結尾的人大概就可以了解我的意思。
所以我反而有點高興還好我就真的只有用如廁時間那短短的五到十分鐘之間來解決這本書的大篇幅……然後我又告誡自己,你他媽的布萊恩不要下次又在書店裡面發文藝知青的瘋了吧!
所以這本書我會在以下的情況推薦:
一、 當你真的沒有肥皂劇可以看的時候;
二、 當你閒閒沒事想要找自己碴的時候;
三、 當你年過五十真的發現你的前二十年只有工作、工作、工作,或是男友、男友、男友;而當你突然退了休又被男友甩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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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1日在飛機上看見The Daily Mail的這一篇報導(Are we the miseries of Europe? You must be having a laugh…)的時候,我真的有笑出來,因為好意外呀!
我也以為英國人應該會大大落後其他歐盟國家的,不過結果出來到釋出乎我的意料。一直以為在地中海旁邊那幾個拉丁民族應該每日生活都會很爽吧!?結果……義大利和葡萄牙竟然是倒數幾名的耶!反而芬蘭那種我想冬日應該日照時間短到讓人感覺愁苦想要自殺的國家倒是很快樂!
專家的意見是快樂的感覺與好的教育以及好的工作有正相關。因為這些人比較容易在生活之中尋得滿足感以及自我實現的快樂!
雖然我有在懷疑就這樣訪問三萬五千名歐洲的成年人,會不會有人因為靦於告訴別人自己糟糕的生活,所以打腫臉起來佯稱很幸福呢?我總還是覺得陽光充足,夏天溫暖,冬天也還過得去的地中海會應該讓人感覺快樂呀!還是因為地中海沿岸都要被西北歐這些國家的居民給霸佔了,所以這才是真正西北歐國家的人會感覺快樂的原因哩?如果說在英國賺錢在夏天拿去希臘揮霍,真的也是會很快樂吧!
不過,我想今年應該大部分的人都會比較不快樂吧!看全球股市跌成那樣,真是多投資多嘔氣呀!哎哎哎,C’est la vie啦!不管世事怎樣多變化,還是要努力讓自己感覺快樂和感覺幸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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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愛中文。尤其是這幾年在國外,真的說中文的機會沒有在台灣的時候多,所以更發現中文的可愛。
中文是非常「以形領意」的語言。這跟西歐的英文、荷蘭文等語言比較偏向「以音領意」的特徵非常不同。舉個例子來說,就是下面這段很妙的故事。基本上我覺得要是請人用唸的,就算那人的母語是中文,也會不小心突槌。如果你不信,那你就來唸唸看呀!
「石室詩士施氏,嗜獅,誓食十獅。施氏時適市視獅。十時,適十獅適市。是時,適施氏適市。氏視是十獅,恃矢勢,使是十獅逝世。氏拾是十獅屍,適石室。石室濕,氏使侍拭石室。石室拭,氏始試食是十獅。食時,始識是十獅,實十石獅屍,失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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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Source: Towleroad, "Protect Marriage, Prohibit Divorce")
終於,我看見有人提出這個想法了!
自從加州公投通過Prop. 8之後,大家當然都很解。住在加州,有投票權的人大概感覺很無力。住在加州外面睜大眼看著投票結果的人,大概真的瞠目結舌:「加州你們在搞什麼鬼呀!?」怎麼又把婚姻界定成一男一女之間的事情哩?
「Only marriage between a man and a woman is valid or recognized in California.」好強大的殺傷力呀!是不是大家又感覺整個世界有種要開倒車的趨勢?
我那時候知道消息之後,我跟Dustin(因為他受傷最嚴重,從此以後不能結婚,除非他搬離聖地牙哥,搬出加州…)說,「好吧,既然他們要那樣保護所謂婚姻的神聖性,那我們就支持他們保護到底吧!」Dustin問,「啊?」我繼續說,「是呀,那就乾脆立法結了婚之後就不准離婚呀!」
是的,我真的相信,按照他們的道理,那下一步就是要「立法禁止離婚」。不然口口聲聲要保護婚姻神聖性的人結了婚之後,又因為某些因素離了婚,那麼婚姻的「神聖性」何在?神聖的東西可以說要就要,說丟就丟喔?那還有和神聖性可言哩?
有本事結婚,就要有本事不離婚呀!結了婚又離婚是算什麼?管你是因為興趣不合還是性器不合,管你是後來鰥寡還是什麼不可抗力因素?反正結了婚就不准離婚。
我們就讓這些要維護婚姻神聖性的人求仁得仁吧!
而且,這樣我們可以讓大家好好看看神聖的婚姻到底是怎樣的一個態勢。看看婚姻的神聖性到底是在於性別還是感情好了。就不要等下婚後出現一票子狗屁倒灶的鬼勾當的時候開始來乞求要離婚。如果婚姻的神聖性不是建立在於感情之上,而是在於「一男一女」之間,那麼也就表示除非今天雙方不是一男一女了,這樣因為神聖性不復存在,所以可以脫離婚姻關係之外,只要雙方還是一男一女,那麼就沒啥好說法院應該要批准這種置神聖婚姻於不顧的請求。
也就是說,以後異性戀要離婚請一方先去變性。
而且最好連分居這種事情都禁一禁,結了婚又不履行同居義務,那幹嘛要結婚?一樣有違背神聖婚姻的期待,所以要禁止。
以下這個英文的Petition可以參考一下,我覺得真是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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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階自助旅行者的要件之一就是「出發之前,要好好做功課」。做功課不外乎是查閱各項有關於當地的資料。除了實用性的旅遊資訊,關於當地歷史人文風景的資料也相當重要。總是希望在抵達旅行目的地的時候,能夠很快進入狀況,更能夠花時間和用心去體會和驗證歷史人文風景與當地生活所衝擊出來的火花。到西班牙旅行,如果要問我,有沒有什麼建議的「參考工具書」?我大概可以列出三本。這三本書要是看完了,基本上對於西班牙的行腳會更覺得有意思。
提三本書之前,先說一下我推薦的「旅遊資訊書」,也就是「導遊書」。我還是最推薦英文版的「寂寞星球」(Lonely Planet)系列。除了西班牙一書(相當厚!)之外,其實因為去西班牙的旅客真的很多很多,所以許多地方也都有自己的系列。除非是要花長時間環遊西班牙,否則我覺得選擇針對自己的目的地範圍的專門導覽書會是比較好的選擇!另外,如果可以再帶上一本LP的西班牙語Phrase Book,基本上會更有趣。那一本Phrase Book裡面的會話真的是五花八門,應有盡有,連「請用保險套」都有呢!非常,非常推薦!
如果不想要看英文的,則可以參考精英出版,由日文原書翻譯過來的「西班牙」。詳細地讓你會在西班牙當場使用的時候驚訝日本人的「精準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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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大家最近一定都會很感嘆「民主素養」的重要。話說素養這個字,大部分的英文都是使用「literacy」。Literacy的意思就是「the ability to read and write」,翻成中文,就是閱讀和寫作的能力。看起來好像很簡單,但是「素養」一向在哲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這些殿堂上都是個大學問。也就是說,不是光只要能寫,能讀就可以有素養了。而必須去深層地審視你讀了什麼?咀嚼了什麼?思考了什麼?寫下了什麼?
當然,哲學大師可以問的更深入,檢視的更詳細,思考的更審慎。不過,基本一個國家的基礎教育理論上也是要培養國民雖然沒有辦法有大師那種道行,也要可以拿著SOP,方便好辦事的時候,至少知道自己在做些什麼。
不過,最近,新聞上看見的倒是讓我瞠目結舌。我那些大學學長姐們,年紀一大把,官高權重,但是似乎是high翻天,上雲霄了,離這些基礎、基本的道理愈來愈遠。(歡迎對號入座囉!)
重點是台灣社會其實普遍民主素養還有待加強。不然某些人誇張的行徑應該不會受到讚嘆或是驚奇,而是直接會被拿來檢視之後深深唾棄。而唾棄的重點則應當是在於這種沒有素養(幾乎等於沒有家教)的行徑應當(套句布魯斯的線上遊戲練功術語)「砍掉重練」!
相信熟讀世界哲學、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思想的人一定都多多少少有耳聞過大師Hook(不是虎克船長喔!而是Sidney Hook。)的歸納結論。雖然這樣引用其實非常地「斷章取義」,但是我相信他當年所列出來的十項原則,在於我們思考、檢視、審思所謂自己和別人的「民主素養」的時候是十分有用的!(就拿來當SOP也是不錯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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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朋友,Gary,最近就要出書了!書名就是:「肥到深處無怨油」,準備帶著大家吃好好、吃飽飽,喜歡吃美食的朋友可千萬別錯過喔!
說起來,我認識Gary也快要十年了!起初是源自一個有點開玩笑的網路徵友。某一年,我還年紀小的時候,嚷嚷著沒bf,然後就有朋友玩鬧著在BBS上貼文徵友。Gary就是看見了那篇文章,然後想要介紹他的朋友給我認識,或者是要把我介紹給他的朋友認識,然後丟了訊息給我。然後我們換了電話,聊了天,約出來一起見他的朋友準備約會。(十足是個相親......)
結果,我和他的朋友沒有變成戀人,不過也算是不錯的朋友啦!我倒是從此和Gary變成興趣相投的要好朋友。後來,我出國唸書,又回歐洲工作,都一直還跟Gary有互相聯繫。每一次回台北,也一定要約Gary喝個咖啡,聊個是非。這個行程是很重要的台北之行「Must Do」。
Gary的風趣健談總是讓台北繽紛了起來。Gary就是有個本事可以讓歡笑充滿空間。
他的專業,一個是電影;另一個則是美食。所以,我們總是很好運地被介紹看好電影,吃好吃的餐廳。是吧!我們這一群朋友就是這樣被Gary寵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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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到的一篇新聞報導,有關於開放來台老兵返鄉探親二十年。我們家也有老兵,就是馬爺爺,所以這篇報導讀起來特別有感覺。當年馬爺爺也是在開放探親之後,決定要回去大陸老家看一看。雖然父母早已不在,但是還是一票子當年的親戚弟妹。
開放之前,只能靠著先旅居香港,後來移民美國的大阿姨代轉信件。曾經,他收到過一封輾轉錯寄到智利(也是個R.O.C.;Republic of Chile)然後竟然飄洋過海耗時過久的信件。寄信人是馬爺爺的爸爸,收信的時候,馬爺爺的爸爸(也就是我的外曾祖父)已經逝世多年。那還是一封重要的信,馬爺爺的爸爸還因為那封信沒有得到回應而在後來生氣多時。一片時移事惘,雖然最後真相大白,但是只能空留遺憾,不勝唏噓。
另外一個連真相都沒有人知道究竟是怎樣的則是馬奶奶僅僅有的媽媽和妹妹。1949年之後留在大陸。妹妹(我的姨婆)還輾轉知道蔡媽媽的誕生,在蔡媽媽之後的我的小阿姨和早夭的小舅舅的出生,郝姨婆可就完全不知道了!原因?因為國府來台之後不久,大陸和台灣就中斷了郵件通訊。然後,當然留在大陸的這兩位的行蹤就從此下落不明。
就算開放探親,也沒有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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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文章摘錄於2007年七月14日出版的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週刊。是一篇關於歐盟與台海兩岸之間紛爭的報導。因為最近政府推動「入聯合國公投」的關係,又在國際上引起一些漣漪。這一篇就是在講歐盟針對這個漣漪所做出的反應。不過倒是很有趣地質問了歐盟所謂的「中心價值」和它在面對國際政治外交大局的時候,究竟那一把尺在哪裡?
先前我也引述過一些有關於歐盟價值的文章。雖然那些文章主要是在批評新加入歐盟的波蘭在某些內政之上並不符合歐盟的觀點和價值。但是,在國際政治角力之中,當有著相當大的利益放在眼前的時候,歐盟自己會不會變得挑挑揀揀起來?另一方面,對於實際上主場相撲的中國和台灣來說,現實的國際政治本來就不是個有公平遊戲規則的地方,兩者的實力又愈來愈懸殊,台灣的謀略在哪裡,也很值得大家思考。
另外一點,不妨跳脫台灣媒體的色彩來聽聽國際傳媒是怎樣看此地此景的。
The European Union and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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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小D說,這一次在巴黎,我終於看完了他的大作「搖頭花」之後,他覺得有些驚訝。「怎麼現在才看?」他問,我卻沒辦法答上話來。好吧!顯然我的遲疑在某些時候還是會戰勝我跟他的友情。我只尷尬地在螢幕一端傻笑著。
然後,我跟他報告我的讀後感。我最大的感覺是「為什麼這本書要上膠膜?」小D告訴我,「因為在台灣。」真是個讓人感觸的答案呀!其實我完全不覺得這本書的內容有什麼好被畫分為限制級的。裡面寄沒有詳細記載著怎樣用藥,也沒有任何鼓勵人用藥的情節,大部份的文章其實是充滿著狡詰的對話,就如同我所認識的小D還有那個雖然不熟的大D,但是常常在另一個共同朋友的BBS個人板上看見的犀利發言一個模樣。我還記得我一面看一面在心底笑著,也許很多時候還猛點頭。與其說那是有關於用藥的生活記事,還不如說是兩個人嘻笑怒罵的真實生活感言。只不過大家都知道,他們用藥而已。
關於用藥這件事,通常我是不表示意見的。我自己不算是用藥者(並沒有用過什麼搖頭丸還是安非他命的),雖然有一次,在荷蘭這裡,跟著抽了兩口大麻,但是我真的很懷疑一個連吸菸都不會的人,抽大麻兩口是可以上的了嗎?(當然是沒有囉!)但是,我總覺得用藥是一個人的自由選擇。別人不用在一旁多加指點,尤其不需要道德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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