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引用自:My First Interview
本文也引用自:部落客專訪檔案 002 – 荷蘭柴油男孩布萊恩
(圖片和文章當然是依照往例地沒有關係,純粹走個眼睛吃冰淇淋路線!)
Bryan: 我的專訪呢!
Bruce: so? 這是炫耀嗎?
Bryan: 對呀,人家訪問我呢!
Bruce: 好驕傲喔! (其實是在嫉妒吧!)
Bryan: 改天我來訪問你吧!
Bruce: 那請邀請我去半島酒店喝下午茶吧!:P
Bruce: 你喜歡竹野內豐?
Bryan: 對呀!你不知道嗎?
Bruce: 不知道!
Bryan: 你不知道就是因為竹野內豐,我才會那麼在意你沒有燒長假給我嘛? (真是的!)
Bruce: 拜託……竹野內豐根本就是痞子一個!他在裡面只是一個非常不起眼連配角都稱不上的痞子!
Bryan: 我愛痞子!
Bruce: 那你就繼續在意吧! (反正下次我回台灣,你說要買給我的!我當然會繼續在意!)
Bruce: 完全沒提到我!零分的專訪!:P (說穿了,就是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嘛!)
===過了一陣子的分隔線===
Bryan: 我把你的部份補上去啦
Bruce: 啊?在哪? (欣喜若狂)
Bryan: 剛剛的網址呀!
Bryan: 我請人家追加呢!
Bruce: 素喔!
Bruce: 再給一次吧! (WTF,竟然剛剛已經把跟我的對話視窗關閉了!?)
Bryan: http://blog.yam.com/noelinsydney/article/13316941
===又過了一陣子的分隔線===
Bryan: 最後一段話是特別因為你的抗議而加上的!
Bruce: 好樣的! (忿恨)
Bryan: 有沒有很感動!?
Bruce: 並沒有! (更忿恨)
Bruce: 非常做作。 (再三忿恨)
Bryan: :p 有沒有覺得被惡搞了?
Bruce: 並沒有。 (第四次忿恨)
Bruce: 只是再一次認清你的為人而已! (五重忿恨!啊~~母獅子要惱怒了!)
Bryan: :) 我為人如何?
Bruce: 如何?啊就機車、難搞、龜毛外加求仁得仁而已啊!(親愛的,你好棒!)
Bryan: 那你有沒有很愛我?
Bruce: 並沒有! (還在六重忿恨中!)
Bryan: 你不愛你的麻吉,你還是不是人呀?
Bryan: 啊,你不是人(非人哉!),你是蕭麻~~~
Bruce: 我不是人啊,我是蕭機掰! (明明就很愛,還在ㄍㄧㄥ!)
Bruce: :P
Bryan: 我原諒你!
Bryan: 我批准你當個蕭雞掰!
Bruce: 我批准你! (你是要批准我原諒你嘛!?)
Bryan: 我並不需要你批准吧!只有愛我的人才夠資格批准我!
Bryan: 那你愛不愛我? (給你台階下喔!)
Bruce: 不用愛啦 :P (七重忿恨)
Bryan: 沒關係,我還是一樣愛你,雖然我更愛我自己!
Bryan: 你就是個無法把愛說出口的母獅子!
Bryan: 我完全了解。
Bruce: 那我愛不愛你就無所謂啦,那就不愛吧!:P (八重忿恨)
Bryan: 你口非心是啦,我知道。
Bryan: 我允許你繼續擁有你的自尊!
Bruce: 隨便你囉! (九重忿恨)
Bryan: 然後我要把這篇post上板!
Bruce: SBNL (註:這是古老母獅子語之中的「隨便你囉」的意思!) (十重忿恨)
Bryan: 乖,那你繼續去遺精吧! (這是因為剛剛布魯斯其實是在寫Sitges Gay Beach的遊記,但是因為沒有遺精露溼台階而還沒有寫完!)
Bruce: SBWL(註:這是古老母獅子語之中的「隨便我囉」的意思!) (忿恨爆表啦!不過我知道你還是愛我的!)
Photos are taken from Andrew Christian's new advertisement photo shoot with Janice Dickinson Modeling Agency TV Show. See details at: AndrewChristian.com.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雖然該為了這因我而起的爭執感到歉意,但我就只覺得一整個圖美對話好笑啊。
嗯,看來其實布魯斯很希望你那天也訪問他的!雖然他嘴巴裡一定不這樣承認,但是我知道他一定很樂意的啦! 而且話說他今年準備改走「簡約」風,據說是要捨棄去年煩瑣的「鉅細靡遺」風格,不知道會演變成怎樣一個態勢呢! 本來這一篇我是沒有打算搭圖的!但是,布魯斯無心說了一句大家都是衝著鹹溼圖片來看我的網誌的話,讓我驚覺到應該要「求仁得仁」,既然如此,就大方地找了最近Andrew Christian和Janice Dickinson合作的相關照片來貼一貼大放送好了! 要bubble butt,我就給大家bubble butt囉! 開心最重要!:)
我大膽預設,這個部落格再過不久會變成十八禁,然後會有家長寫信抗議Pixnet成為色情圖片傳播的媒介!
人家是依莉莎貝,您是布魯切絲卡呀!?
我倒是覺得,他的小腿肌肉跟大腿比起來太纖細,很不協調。 完全是因為太完美,所以連小細節都顯得特別礙眼。
我只能說,果然住在繁華大都市巴黎裡,眼光都比較刁! 我們這種No Sex in No City的鄉野傳奇,比起來,簡直就是「無魚蝦也好」的不挑食呀!
不好意思,有個問題想請問你. 之前我也是貼了類似這種內衣廣告在我部落格,可是有人留言告知我這樣會妨害風化,我想請問板主,貼這樣的照片,如果違反妨害風化,你是如何處置?謝謝.
可以先讓我們看看你是貼了怎樣的內衣廣告然後被人留言說是妨害風化嗎?
會提出這樣疑問,是因為現在警察抓的很兇,就算廣告沒有漏點,但是也是要看警方尺度,一旦被警方檢舉,總是個麻煩,我知道板主不在台灣,但是總是會有返台的一日.想請問板主對網路貼圖這方面的看法,感覺你都不會害怕?
我會害怕呀,等害怕到某一種程度的時候,我可能要在荷蘭投奔自由,因為「人權立國」的台灣其實很讓人害怕吧!
我舉一個例子給您參考,律師廖芳萱表示,將引人遐想的圖片轉貼在部落格上,違反《刑法》的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若圖片內容有未滿18歲的青少女,同時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可處三年以下徒刑,得併科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真是害怕阿,版主要不要考慮鎖碼呢?
我想大家可以想一想, 引人遐想的標準是?這個標準的尺度是? 引「人」是引什麼人? 有機會我們再討論好了!
和您圖二的內衣廣告一樣圖片 另外一個內衣廣告,是女性內衣, 那個女性內衣廣告,就保守多了. 我今天才臨時逛到您這邊,發現有一張圖片,就是兩位女生看男生的那一張,我們貼的竟是一模一樣阿!請問這樣算是防害風化嗎?
請提供一下網址來參考看看吧!感謝!
因為網址提到私人情感太多, 不太方便透露. 不過我整篇文章都是自己寫的. 也放了其它圖都和你不同, 只有那一張和你一樣, 我想你應該不介意我們剛好用同一張圖片吧?
對於沒有看見的文章,也沒有什麼好介意的吧!而且,真的用了同一張圖片,基本上如果Andrew Christian不說話,我想應該沒關係吧!(笑!畢竟那是人家的宣傳照呀!) 不方便透露網址的話,那我們的討論就先就此打住。因為既然沒有看見,就無所謂「怎樣」算是某種問題的問題。
wery 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