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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拿「囤積居奇」這個詞當關鍵字在Google中搜尋,會查到一部中華民國三十七年十一月十日所頒布的「違反糧食管理治罪條例」。這個條例規定了怎樣叫做囤積居奇(一、非經營糧食業而購進糧食營利者;二、經營糧食業之商人,購存糧食不遵糧食主管機關規定出售者;三、業戶或農戶之餘糧,經糧食主管機關規定出售,而藏匿或規避不售者。有以上各種情形之一,就叫做囤積居奇。),甚至做了這些囤積居奇的事的時候可以從拘役或罰金一千元以下到判處死刑。不過,這個條例已經在民國八十六年五月三十日廢止了。

前些天,打開廚房中的櫥櫃,我才發現原來這些年來,我也成了會囤積食物的人。雖然我還稱不上囤積居奇(因為畢竟我是最後一手了,又沒準備要出售謀利),但是總還是因為這些食物是居奇,才會搞到最後囤積起來呀!看看我櫥櫃之中存著哪些東西哩?台灣的米粉、豆腐皮、中寬的麵條、香菇、台灣口味的泡麵、金針、綠豆、紅豆、味噌、紅燒鰻的罐頭、台灣的醬油、沙茶醬…這都是每一次從台灣或是中國城的進貨。

因為住的偏僻,儘管市中心(或者我應該說是個鎮中心)終於開了那麼一家東方雜貨行,最大宗的進貨來源還是阿姆斯特丹和鹿特丹的中國商店。而每一次從台北回來的時候,四十公斤的行李許可(票面的三十公斤加上我馬可孛羅會銀卡的十公斤)也幾乎有三分之二以上是食物。有時候在抵達史基浦機場的時候,行李會被要求要打開檢查,那些食材總是會讓海關人員深深體會每一個留學生和外派工作人員嘴巴和胃所要忍受的鄉愁。

我每次一定會從台灣補貨的就是麵條。我喜歡台灣市場裡機器做的中寬的麵。我不喜歡此地中國超市或是普通超市裡面賣的那種細長的麵條;我也不喜歡那種加了味道的麵條。我其實更愛手拉麵,但是那種濕麵,我怕在飛行十幾個小時,一下子冷、一下子熱之後發黴,所以我都僅只趁在台灣的時候大快朵頤。麵條是我主要的主食類產品。相信我,這一點,我是很北方人的。我對麵食的喜愛遠甚於米飯。天天餐餐吃米飯會讓我發膩,但是我可以天天餐餐吃麵而不改其樂。

另外一個我會在台灣買的東西則是醬油。是的,我是那種會願意不辭千里手提醬油回歐洲的人。原因很簡單,因為歐洲賣的醬油非港即中,要不就是口味太重,不然就是品質有待商榷。(自從我知道大陸連假雞蛋都可以生產出來,而且一個成本還只要人民幣一分錢之後,我就對大陸的食材有很大的信心危機。)唯一可以信賴的大概就是日本進口的龜甲萬。但是,日本是個多麼昂貴的國家呀!從日本進口的龜甲萬可以貴成怎樣,就請自由發揮想像囉!

以前在台灣的時候,我還真沒有好好上過幾次超級市場。去當然是有去過,多半是陪媽媽去。真正在買食材的還是媽媽。我們充其量也就只會在旁邊嚷嚷說要吃這個、想吃那個。至於怎樣做出來那完全不在我們的思考之中。從留學英國的時候,這才開始好好仔仔細細地逛起超級市場。逛,其實是後來的行為。第一次走進英國和荷蘭的超級市場其實可以說是專心的學習著。在能稱得上「逛」之前,首先要熟悉一間超市的擺設和動線。然後購買的時候還要一面想想自己準備怎麼個料理法。不要很會買,然後買回家之後功夫不到家,做不出的玩意兒來。還好,我還沒有發生那個窘況。另外,因為只有一個人吃,所以份量要拿捏好。這些都想好之後,還要注意價錢、品質、有效期限…柴米油鹽醬醋茶可都是大學問呀!這時候,我會很納悶兒以前高中那些遠從桃竹苗來台北唸書的同學和大學那些從台北之外來求學的同學都是怎樣處理這些事情的。後來想想,台北什麼沒有,就是小吃攤販餐廳遍地都是,而且便宜實惠,基本上在台北市,一個人還真不用在家裡開伙哩!

所以說留學生其實都是雙修。除了主修之外,還有個共同輔系:中華料理。

回到居奇囤積那件事上,其實台灣的口味還真是海外華人中的少數民族哩!英國是充滿了香港口味(這無須驚奇吧!看看香港九七前是誰當家就知道了呀!);荷蘭則是充滿了溫州和廣東的雜燴,然後又加上印尼華人的口味(看看印尼獨立前是誰當家也同理可證。)我們台灣的口味相對於他們是清淡了許多,而且也多一些川湘江浙粵的共同影響,加上北方麵食文化,就顯得非常不同了。儘管有些食材都大同小異,但是烹調方法還有調味方式就大大不同了。物以稀為貴,東方中華食材在西歐本來就屬少數,所以當然也就比一般食材要貴。價錢一高,當然也就比較不捨得隨便就吃掉了,總會想要慢慢耗用、細細品嚐。但是,難得一次到了中國超市或商店的時候,還是會趁機採買一票。當進貨速度大於出貨速度的時候,自然存貨週轉率下降,囤積的情形產生。

有的時候,大腦裡的鄉愁和心底的思念就需要靠舌頭的味覺和胃腸的飽足和熟識度來安撫囉!其實,不光是男人,只要是人,要抓住心都要先抓住胃的。老祖宗的那句話:「民以食為天」還真一點不假。我們可以站在不同的土地上,但面對的天空總是那一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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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