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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日星期五,祝你生日快樂。

猛然驚覺,今天是我的老同學,Brendon的生日呢!說起來我現在碩果僅存的幾個知心好朋友之中,我和Brendon的交情是最久的!整整十六年。想起來這個數字就很恐怖,因為是我現在歲數的一半哩!

Brendon是我高中同班兩年的同學。因為他的號召,所以我也加入了合唱團的行列。整個高中兩年,除了合唱團固定的練習之外,課堂之間,Brendon也是我們這一群好同學(或者可以說是死黨吧!)之中相當突出的人物。成績好,交友廣闊(不像我,就是搞孤僻),而且文采翩翩(畢業紀念冊之中的詩文照片編排,我真的覺得是整個44屆最有水準的演出),思想成熟(相較之下,我們就顯得青澀了),獨立自主(我們還住在家裡受爸媽管制和餵養的時候,Brendon可是一個人北上到台北來求學)。說來說去,就是讓你不得不給一種注目而且心底敬佩的那種人物啦!

大學,我們唸的是不同的學校,不過那時候風靡校園的學術網路和BBS一盛行,我在無異之間才發現原來這個高中老同學搖身一變成為知名BBS上的寫手。原來以為大概畢業之後就作鳥獸散的高中同學,也因此只有這個Brendon成了我還有聯繫的唯一。(所以徹底印證我是搞孤僻的高手!)

接著我們也在差不多的時間出國留學。他去美國,我去英國。因為他剛好在舊金山唸書,所以我也請我在舊金山的表姊就近照顧一下,如果有需要,可以幫忙一下。後來,我從英國還又跑去美國完了一趟,在舊金山仍然看見這個老朋友風采依舊,自信獨立的身影就是會讓人憧憬「嗯,就是要像他這樣!」

後來我又回到歐洲,在荷蘭工作。Brendon在美國的學業和生活告一段落之後,來到歐洲自助旅行。雖然是寒冷的冬日,但是歐洲仍然在他的駕下臣服。在我在歐洲的這幾年,其實遠道而來到歐洲找我的好朋友還真是屈指可數。所以,我很高興,Brendon把荷蘭放進他行程之中的一站。雖然我住的離荷蘭觀光點太遠,所以沒有能夠讓他包吃包住(我希望這馬上可以有機會改進!),但是能夠跟他一同在阿姆斯特丹遊玩,還是很讚的經驗。有朋自遠方來,就算阿姆斯特丹已經逛爛的,但總還是有新鮮事可以發生!後來收到他從慕尼黑寄來的明信片也是很窩心。而且看著他用著(他謙虛稱說生硬的)德語行遍德國,也實在讓我很佩服。(基本上早先我對去德國旅行是有某種程度的畏懼的!因為那時候德國人還普遍不說英文!不過,現在我是很隨便地反正只說英文和中文,讓他們自己任選吧!一笑)

前一陣子,上荷蘭文課的時候,課文之中還真有一個對話例子就是「十三日星期五,生日快樂」哩!對話之中那個決定不大開派對的男生還真與Brendon也不大肆慶祝生日的文章有點相似。

無論如何,這一天,西洋人怕的要命,(這是臣服在咱們Brendon的威風凜凜之下嗎?)我還是要跟著個非常難得的老同學、死黨、好朋友說,「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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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