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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和台北的距離,最快是十四個小時。包括在香港轉機的那一小時。這些年在台北和歐洲(不管是阿姆斯特丹、倫敦、曼徹斯特還是巴黎)之間的飛行,早就已經不同於第一次千里迢迢從台北飛到歐洲觀光的感覺了。但是,我還記得,那一次的飛行之中有「出國」和「遠行」的感覺。那長達二十四小時的航程,讓人記憶猶新。
我一直覺得,機艙之中的空氣有一種特殊的味道。那一種味道讓你感覺「乘著噴射機遠行」有一種浪漫的唯美感覺。我那時尤其喜愛夜航班機。我喜歡在用完膳,熄了燈的機艙之中看著書、看著電影、聽著音樂、然後寫寫旅行的心情。然後在早晨醒來,當機艙之中的燈重新亮起,早膳端上,然後飛機在光之中轉身,準備下降的時候,有一種非常奇妙的感覺。那種類似即將踏入一個嶄新生活的感覺,一直讓我興奮不已。
但是,在搭了飛機兩百多次之後,來往台北與歐洲之間無數次之後,說真的,我已經分不清楚,這樣子從歐洲到台北或是從台北到歐洲的飛行究竟算是「旅行」?還是「回家」?又或者,算是一種「通勤」?
雖然說「十四個小時」有點超出「通勤」的定義,但是每三、四個月就飛一次台北、歐洲航線,然後在即時飛航行程圖上小飛機標誌的路線已經不能給你任何新鮮感,甚至連在哪一國的上空,空姐空少會做怎樣的服務都已經可以數算出來的時候,我想,那樣真的是「通勤」而不是旅行了。
這一次,我坐在來往阿姆斯特丹、香港和台北之間的飛機上就是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當然,是醒著的時候。從香港回阿姆斯特丹的飛機上最誇張的是,平常甚少在飛機上睡覺的我,那一次,卻在飛機還在內蒙古的上空的時候就已經昏然睡去,醒來的時候,飛機已經準備進入波羅的海的上空了!我還從來沒有那樣子過。
我在想,如果有一天我可以像以前搭公車上學的時候一樣,一上車就睡,然後再到學校附近那一站時醒來般地,在上飛機吃完第一餐之後就睡,然後在抵達目的地前的第二餐之前醒來,那,不真的就是通勤了嗎?任憑路上的顛簸,也都習慣成自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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