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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打算每隔幾日就要寫一寫的部落格,在第三十三週(八月十三日至十九日)的時候,竟然完全空白。其實原因不是因為懶惰,而是因為雜事太多。怎樣的雜事呢?就是十月份的返台出遊計畫。搞了一個星期,終於把行程都安排好了!一切都訂下來的時候,突然我的iTunes很應景地播放出一首歌:Ce Ce Peniston的「Finally」,讓我會心一笑。

這首歌最讓人耳熟能詳的記憶就是在電影【沙漠妖姬】(The Adventure of Priscilla,: Queen of the Desert)之中那三位扮裝皇后在愛麗絲泉的演出了!一下太陽花打扮,一下駝鳥裝,一下蜥蜴裝,一下又是法式宮廷復古造型的!非常豔麗!我又特別找出DVD來重溫一下這個十二年前Terence Stamp、Hugo Weaving和Guy Pearce三個演技派的精彩演出。

話說回來這個折騰我的旅程安排,其實就是要利用回台休假的二週間好好玩一玩香港、東京和台北。起初,我是想安排「阿姆斯特丹-香港-東京-台北-阿姆斯特丹」的行程,但是,東京的朋友卡在週末才有空(實在我也不好意思跑去叨擾人家半個星期),香港當時又是年度旅遊旺季,房價高漲;再加上此間旅行社開出來的票價讓我瞠目結舌(簡直我乾脆飛去澳洲演沙漠妖姬還會便宜一些哩!),所以,只好換個方式。

這時候,我想起台北總公司前不久發了一張價值五千元的旅遊券。因為一定要旅遊(或是其他我一點也沒有興趣的文康活動),又不能折現,而且還納入年度個人所得報繳,所以,要是不花,還真的是不值得哩!因此,我就請公司內部的差旅中心報了個「台北-東京」的單買機票價錢以及自由行加一晚住宿價錢。這樣,我就可以決定某個星期四晚上是去叨擾朋友好呢?還是自己乖乖去住旅館好!果然,價錢出來並沒有差很多,那麼,我就決定當個貼心的好朋友,讓星期五還要一早早起上班的朋友能夠在星期四晚上好好休息,等到星期五下班之後,再來好好迎接我!我就使用自由行附贈的巴士券,在那個星期四從成田機場自己風塵僕僕地搭巴士去新宿的旅館(Hotel Century Southern Tower)混一晚。這個旅館就在新宿車站的旁邊呢!真是好選擇!

台北到東京的行程底定之時,我仍然忙碌地尋找香港的旅館。雖然原本預計五天四夜的香港行程被我大縮水到三天二夜,但是還是沒有找到一個物美價廉的旅館。原本我很想奢侈地帶我媽去住文華東方(Mandarin Oriental),但是果然蔡媽媽並不像她兒子一樣驕縱,堅持那實在太「奢華」了,而頻頻搖頭!(果然是省錢又精打細算的三年級後段班呀!)最後,終於在一比又比之後,決定去住Harbour Plaza North Point。四星級,可以看見維多利亞港,價錢還算公道。

所以,行程就變成:
某星期六:阿姆斯特丹出發,國泰航班。
某星期日:早晨抵達香港,與蔡媽媽在香港國際機場碰面,開始三天二夜遊。
某星期二:傍晚搭機飛抵台北。
某星期四:下午從台北飛往東京過週末。
某星期日:下午再從東京飛回台北。開始台北親朋故舊大團圓的一週間。
某星期日:傍晚搭機從台北飛香港,然後凌晨搭機回阿姆斯特丹。

整個行程的價錢之中我要出的錢(因為阿姆斯特丹到台北的來回機票是公司出的)比原先行程報價的自費部份少了一半以上。真是令人大心!

行程的機位和旅館都定好之後,又打電話去國泰的馬可波羅會把座位畫到經濟艙最前排,整個騷動了一週的計畫終於底定。可以開始期待旅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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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