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的第一個週末(2006年八月五日、六日)是阿姆斯特丹的Gay Pride Weekend。今年原本沒有打算參加的我,因為友人說可以帶我上船去,所以,我就欣然接受邀請了!星期六早早地出發,早上七點鐘起床,八點半騎著單車出門,然後搭著九點十九分的火車,從家附近的新阿姆斯特丹火車站(對,就在文生一百二十三年前曾經住過的舊家的對面巷子裡)直奔舊阿姆斯特丹車站(就是那個惡名昭彰的Amsterdam Centraal啦!)。在Zwolle和Amersfoort轉了兩次車,最後一段,竟然爆滿到沒有座位!這都是因為阿姆斯特丹整年度的第二盛大的節慶:Gay Pride之中的Canal Parade今天上場!(第一盛大的就是女王節啦!女王節贏的原因是因為連某些恐同的異性戀都會卯起來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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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達了阿姆斯特丹中央車站之後,我從北口出來,沿著海邊走。(就是Damrak的另外一邊,馬上就可以看見一整片的Het Ij,這是荷蘭人填海造陸之後,用隄防隔出來的水域。)朋友已經在Silodam那兒幫忙裝扮我們要搭乘的船隻。我們這次要搭的船是White Party主辦的。有一艘是晚上宴會的宣傳船,比較小,上面有要在晚上舞會之中演出的西班牙團體The Elements扮裝演出,以黑白為基調,猛女為主軸。我們則是在後面一艘長約24呎的船上,以party為主軸。當然,因為是White Party主辦,所以服裝要求也都是要全白才可以!(不過還是有人沒有按照規矩來啦!)

阿姆斯特丹的驕傲日遊行是在王子運河(Prinsengracht)上舉行。遊行船隻在Westerdok集結之後,然後一艘一艘開進王子運河,一直到進入Binnen Amstel河之後,再轉往Zwanenbrugwal、Oude Schans結束,最後經過Oosterdok就又回到了Het Ij。這一圈可不小,遊行從二點鐘開始,遊完一圈,大概都要六點鐘了!以往,我都是站在運河旁邊觀看,這是第一次(希望不是最後一次)在運河上搭著船給人看,也順便看人!不過,因為自己身在遊行船隻之中,所以就沒有辦法看見其他的船隻隊伍了!所以,在Westerdok集結的時候,就要能看就先看,能照相就快照相,錯失機會,可就沒有重遇的機會了!

我們這艘船上的主角是扮裝皇后Baby Marcelo,遠從西班牙的Ibiza小島上的Home of La Troya而來。穿著一身黑白相間的斑馬裝(真的是好壯碩的一匹斑馬呀!),站在小船上小小的舞台上吶喊著,帶動氣氛。船上的音樂則是由DJ Max Morel負責。怎麼說呢?就是一個high翻天。雖然沒有去過Ibiza,但是這會兒,Ibiza的氣氛可是在阿姆斯特丹的運河上散開呢!

圍觀的群眾很多,扶老攜幼的,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有。有的觀眾也是駕著船在一旁排開,雖然沒有參加遊行,但是也玩得很開心。而且,這一日的氣溫剛好,攝氏二十六度。豔陽高照。所以不僅是遊行的隊伍很清涼,旁觀的路人也很清涼。想脫就脫,要吃冰淇淋就讓大家的眼睛都一起享受一下。(不過,防曬的工夫可要作好,不然六個小時過去就會變成面紅耳赤囉!)與以往的體驗不一樣的,是這下子在船上可以好好把路人甲給看個夠。果然今天的水準要比女王節高出很多!(果然同性戀密度比較高的地方,世界會比較美麗,至少看起來會比較美麗!有外在美再繼續追求內在美囉!)

今年的遊行還有個主題(Theme)︰「林布藍特」。(我是真的等遊行完之後才知道的,當朋友告訴我有新聞報導說主題一點都不彰顯的時候。)

哈囉!?哪個主辦人想出來的爛點子呀?沒事幹什麼把好好一個同性戀驕傲遊行扯上那個四百歲的老人家「林布藍特」呀!?荷蘭人真是夠了,今年是怎樣都要扯一下林布藍特就是了!想想,一個把「三十歲」都當作「officially old」的年紀的文化(先不管這種認定該不該被評論…),怎麼會在驕傲日扯上一個四百年前的老畫家,現在骨灰都不知道是不是已經化成唏噓輕煙的林布藍特哩?當然大家還是各搞各的花俏,各走各的風騷囉!當某政治正確的媒體報導出「遊行主題不彰顯,大家還是各走各的路線」的時候,我真的還滿高興至少很多遊行單位還是頭腦清楚地知道該怎樣彰顯最重要的遊行主題:「同志驕傲遊行Gay Pride」。

我的朋友跟我開著玩笑,他說,這些政治正確的媒體好像總是認為同志驕傲日就是要露露身體,然後露露屌。扮裝皇后一個比一個妖豔地在大街上走動。所以他們才會指責「遊行主題不彰顯,大家還是各走各的路線」。我則是笑笑地回應,所以這些媒體最好早點習慣,改一改他們那種一點都不PC(政治不正確)的腦子。

晚上的Party是從十一點開始一直到隔天清晨五點半。然後散場之後,還有從六點開始一直到十點鐘的After Party。雖然我有買Party的入場券,但是,我朋友因為是負責整個活動(從下午的遊行到晚上的White Party)的攝影,所以我也就跟著拿到VIP Room的通行手環和通往後台休息室的許可。(儘管我大部分的時間是在舞池之中跳舞。)舉行White Party的Melkweg就在阿姆斯特丹相當中心的地點。這一晚,一共有三個舞池。(而我竟然認識兩個DJ,真有趣!)穿梭在舞池之間的是全部衣著都是白色的舞客們。(當然也有很多人是上空赤裸著的!)看起來真的是滿盛大的!音樂的熱力之下,手舞足蹈,一整場的歡樂。

但是,有這種Party就會有藥品問題。雖然荷蘭已經是一個對於藥品管制相當人性化,而且推廣藥物使用方法算是相當小有成就的國度,但是,這個Party之中,我所看到的就是救護車叫了四台,也就是至少有四個人用藥不當,昏迷需要緊急送醫。我想,當一個人選擇要使用藥物增加某些氣氛的時候,自己最好要有把握自己的身體可以承受多少份量,怎樣使用的方法才是正確、保險的方法。我自己沒有用過藥(因為自然就夠high啦!),但是我周遭有不少朋友都多多少少會使用藥物,我很慶幸,至少我周遭這一圈,還沒有玩到進醫院的。請大家不管怎樣都要好好愛惜自己的身體呀!

因為第一班車是在早上七點三十六分才開。所以,White Party曲終人散的時候,我們又繼續去White Party的續攤:After Party。擔任接待的小姐是先前下午也在船上的小姑娘。所以,我們自然又可以免費進入了!After Party的格局比較小,因為大部分的人早就回家去睡大頭覺了。只有我這種因為早班車還沒有發的人,才會來這裡打發時間。(其實還有很多人是舞棍吧!)舞池之中還是擠滿了人。DJ Max Morel繼續放音樂(他先前跟我們說他已經很累了,但是還要放這一場,他才能夠回家好好去睡覺),不過節奏已經比先前的輕鬆許多。另外還有幾個Lounge,有人坐著喝酒聊天。我被朋友拉到舞池邊邊去喝酒聊天。雖然這一連十幾個小時的clubbing下來,已經非常疲倦,但是還是繼續隨著音樂擺動一下,然後繼續著對話。有的時候,我一直在想,搞不好我現在眼睛一閉上,馬上就會睡著呢!

然後,我錯過了第一班車。不過既然阿姆斯特丹已經開始發車了,我於是不久,也就跟朋友說,我想要去趕火車回Emmen。畢竟,火車還要兩小時,之後我還要騎單車三十分鐘呢!(真的是可以抵健身房一星期的有氧了!)朋友也拿著重重的攝影器材準備回家。

在White Party的時候,有個英國人來搭訕。我沒有繼續。後來在After Party的時候,我遇見了先前也在船上的男人(其實他也有去White Party,只是我看見他的時候已經散場了!),我以為他住阿姆斯特丹。結果他是美國人,在巴黎的麗都夜總會擔任舞者,叫做Michael。隨口聊了幾句,也沒有繼續。因為實在是太疲倦了!是那種就算繼續搭訕,成功跟著回家,但是都會在做愛到一半的時候不小心閉著眼睛睡著的狂累。所以,我還是乖乖clubbing,然後回家自己睡自己的吧!

我散步回到中央車站,整個阿姆斯特丹都還在睡覺。在車上,我也只有在火車停靠站的時候睜開眼睛望一望是不是該下站換車還是到站了。我沒有穿著白色長褲搭車(來回都沒有,因為全身白有點怪!),但是回去的路上,我的T-shirt上面是銀色的FCUK字樣,映著英國的米字旗,中間寫著一行小字「Sex Please, I’m British」。我想,坐在我對面的荷蘭老奶奶大概被嚇壞了。(所以連她到站要下車的時候都不太敢叫喚我!還好那一站我有醒過來!)

回到家之後,已經是中午十一點半了!完全沒有睡意。於是開始洗長褲和衣服。說到這個,我有特別注意到很多參加White Party的人,如果是身穿白色長褲的,褲角都髒到那種「我不會想要清洗搓揉,而想直接拿剪刀剪掉丟棄」的程度。想必,他們回家之後也會有一番家庭作業要做吧!(真是參加狂歡派對的代價呀!)

然後我吃了午飯。看了一部DVD,與Bruce在線上聊了幾句,終於在下午三點多的時候,想說去睡個午覺吧!然後一躺下,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已經是星期一清晨四點半了!整整十三個小時的香綿好覺。可是我有一個非常愉快的週末狂歡。真是讓人歡欣。

布萊恩,夜夜笙歌指數依舊相當高。呵呵呵!
本船上的帥哥介紹:










DJ Max Morel:


路人甲乙丙丁中的帥哥選:









好吧!如果你真的要林布藍特...


還想要看更多?
1. 布萊恩的照片冊(按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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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如果有照到我的照片,歡迎提供囉!Dank u w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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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