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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內坐了三次飛機。星期六下午,從阿姆斯特丹飛回亞洲,夜航。星期日清晨抵達香港。之後,轉上午的班機到台北。星期一,則是再搭下午的班機去日本關西機場。三種緯度,三種溫度,三種氣候。

荷蘭雖然已經漸漸邁入了春天,但是每天的氣溫還多半是乍暖還寒。出發的這一天運氣好,有個攝氏二十二度的晴陽天。穿件簡單的T恤,再批一件薄外套恰到好處。但是,飛行十二的小時之後,再踏出機門的時候,迎接我們這群乘客的卻是南國二十九度的高溫。受到陽光直接照射的空橋可是挺悶熱的。快步走進了航廈,有了空調,這才感覺舒適。

轉機,起飛,再降落。看見了中正國際機場那面超大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所有回家的感覺這才一湧而上。但是,走出入境迎賓大廳的時候,雖然外面陽光不大,還有濃厚的烏雲密佈在天空之中,但是那股又濕又悶熱的典型五月天可一點也沒有因為好久不見而減少半分。我衝上巴士,繼續躲進空調的世界。但是,車行到達台北市的時候,醜媳婦終究還是要見公婆般地,我還是不得不面對這悶熱的天氣了。站在松江路上等著爸媽的車來溫馨接送的時候,汗珠就慢慢地冒了出來。

是的,這是去國多年的離鄉子弟的一般經驗吧!心裡和腦海裡是愈遠愈覺得親近台灣,但是身子和體質卻真的因為遠離而默默地改變著習慣了現居地的氣候。這種感覺很奇妙,一種兩頭拉扯的尷尬。我在跟某朋友聊著「台灣怎麼可以在五月這麼溼熱」的話題,我突然覺得很不好意思,因為我在跟他抱怨為什麼台灣沒有那種涼爽宜人的五月。我這才自己意識到,不是台灣沒有,而是我在說的是一個受夠荷蘭乍暖還寒的五月而期待自己回到家之後可以舒適爽快的「夢想」(譬如說,天天晴天,然後氣溫停留在二十度與二十二度之間)。而我忘卻了那個夢想其實從來不存在於台灣的五月。「Oops,」我暗自想,「不好意思呀,台灣,我無理的要求。」然後我把話題轉開,講講別的事情。

我沖了個澡,感覺比較舒適和涼爽多了。但是我記憶起台灣此時的豔陽,以前在二十九度三十度的高溫,因為還有三十五度的超高溫等在後面,所以習慣讓我們的身體反應不會那麼劇烈。現在,身體驕縱地習慣處在一個常溫定在二十三度的室內(啊!對,就是歐洲的室內啦!),所以自然倏地來個二十九、三十度加上海島的溼氣,馬上身體就不聽話地鬧著「我就是要流汗」的情緒。

體質這種東西還真的是會隨著居住地而改變。住在歐洲三年之後,我開始會對草過敏。每年春天花粉嚴重一些,我的鼻子和眼睛就會開始不聽話地分泌鼻水和眼淚。去年最嚴重。今年還好一些。這跟腦子和心不一樣。生在台灣、長在台灣,自然腦子裡想的,心裡感覺的都多少有個台灣的模子和印子在那兒。就算我們幸運地出了國、唸了點書、長了些智識,那些揹在背後的還是台灣。

所以,水土不服有兩種層面。精神上的和身體上的。精神上的異文化驚訝可能在恐怖與有趣之間最後終於找到一個平衡,你可以一手把玩祖國風,一面又哼唱著外國歌。但是身體上就沒有得商量,他總是會最後調適到「現居地」的那個舒適狀況(除非身體真的敏感嚴重到某種層度,就是不肯調適)。我突然想起來的是「國籍」和「主要居住地」的分別。

國籍,你拿哪一國的護照,就是哪一國人。我的認知裡,那是個至少你在精神上要相當認同的國家。如果,有一天我真的跑去搞了個雙重國籍或是換了本他國護照,我希望那是有一個可以說服我同時認同第二國的文化或是有必須「放棄」台灣的好理由。(不過,現在,我看不出來有任何好理由要放棄台灣。台灣還是家呀!)

主要居住地,則是看你上一個連續居住滿六個月的地方。台灣作為我的主要居住地已經是上個世紀的記憶囉!上一個主要居住地是英國;現在的主要居住地則是荷蘭。

倒不用多喜歡居住地,因為那只是一個現象而已。但是,如果「不喜歡」國籍,那麼問題可就大囉!那樣可真的就成了「失根的蘭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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