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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晚上,Eric打電話給我,說他已經到達荷蘭了。我們相約星期六下午在阿姆斯特丹見面。

通常我不是那麼「spontaneous」的人,但是對於有預告的朋友,我通常會把時間騰出來。尤其是「遠方故人來」,都一定有優先權。人家都大老遠飛過半個地球了,這種機會不能夠錯過。而且,這些還有相當交情的人都會先寫封E-mail來預約一下。所以,星期六下午,我就搭著火車,也風塵僕僕地花了兩個小時去,然後再花了兩個小時坐火車回來。

Eric是大約二○○三年年初我在阿姆斯特丹的Soho酒吧裡認識的朋友。之後,我們雖然沒有見過很多次面(大約就是個三四次吧!),但是往來的E-mail倒是一直持續到現在。他也從在荷蘭工作,轉到德國,最後轉到日本。現在我們兩個人的背景倒相當相似,因為他是在亞洲工作的歐洲人。我,則是在歐洲工作的亞洲人。他的culture shock大概是我的reverse版本。所以每一次有機會見面,天南地北聊起來的時候,總是十分愉快。

而且這一次,我開玩笑說他是有名的人的後裔。怎麼說呢?今年荷蘭的觀光重點是林布蘭特誕生四百週年。這位林布蘭特先生的全名其實是Rembrandt Harmenszoon van Rijn。剛好跟Eric的姓氏是一樣的。Eric才終於跟我坦承,他們的祖先其實是來自同一個村子的!恐怕要追溯到Eric高高還是曾曾(反正那個一定有好幾個高和好幾個曾)祖父的時候,那位先生和林布蘭特是同時期的人,再往上追溯個三四代,就有比較近的親戚關係。果然,「一表三千里」呀!我就開玩笑地恭維靦腆的Eric君(他的日本朋友都是這樣稱呼他的),他也算是個名人之後呢!

我們的聊天就在這種輕鬆的氣氛之下,在阿姆斯特丹某個街角的咖啡館二樓進行著。他說,他大概有兩年沒有「涉足」阿姆斯特丹了!真的,阿姆斯特丹這幾年其實還是有許多小變化。譬如,中央車站一直持續整修,已經整修到一個程度,連我都覺得每次來每次出站路徑都不大一樣了!市中心也有比較小條的運河段被填平,變成大馬路了。就是這種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的變化,一點一點堆積,加上時間一久,我們這種離家比較久的遊子再回到曾經熟悉的城市就會有一種「物換星移」的奇妙感覺。

Eric父母居住的小鄉鎮都多多少少有些改變。然後,Eric的媽媽以及蔡媽媽就主動擔起向我們簡報家中親戚每個人的現況報導。是不是?他經遇的事情和我經遇的事情大概只是荷蘭版和台灣版的分別而已。內容綱要大致都差不多。所以每次比較分析之後,就會樂趣無窮。

譬如說,我們聊到感情生活的時候,好像也都不約而同碰見了某些很「不思議」的人(也就是布魯斯說的光怪陸離啦!)。他遇見某個京都男孩,常常來往京都和東京之間,每次他們多少通個電話,有機會就會見個面。但是有一次,他竟然在東京的酒吧不預警地碰見這個京都男孩。他前一晚還跟他通過電郵,那個京都男孩都沒有通知他有關「我要來東京」的任何蛛絲馬跡。這種事情,當然會讓人很生氣。

我跟某一任情人也發過這種脾氣。他那時候住台中,我住台北。有一次他來台北玩樂(我還很有印象地記得他是要去八仙樂園),沒有跟我說。倒是有一票我們共同的朋友跑來跟我通報。最後,我在他從八仙樂園玩完了回來之後,才在台北車站的某個餐廳裡碰見他。

那種感覺是什麼?大抵就是,我們以為我們之間有某種相通的感覺,但是此時完全不知道這到底算什麼!大概就是只能讓人氣憤地想要罵句「What The Fuck!!」是怎樣?你男朋友住台北,你來台北都不說的喔!

前一陣子某Peter也做過同樣讓我匪夷所思的事情。先前他興致勃勃地跟我說他想要一起去台北看101,等到我都跟家人說好,甚至先跟台北朋友highlight了,準備要橋時間細節和訂機票了,他突然跟我說,他工作合約沒有被續約,所以沒有錢去台灣。好吧,我只好摸摸鼻子,自己回台灣去。然後,等我回到荷蘭的時候,在機場等火車的時候打了個電話給他。猜他在哪裡?美國芝加哥。我的反應還能怎樣?瞠目結舌。掛上電話之後,心裡就是那句話「What The Fuck!!」是怎樣?沒有錢去台灣,有錢去美國!?

但是,時間過去了,Eric和我只能笑看這些詭異的人的詭異行為。我們也只能get over them and move on呀!不是嗎?就如同布魯斯說的,有些人真的是XXZLL最快。

我們沿著阿姆斯特丹中心繞圈圈,反正也是一面閒聊,一面瞎晃。這一天雖然陽光還是躲在烏雲後面,但是至少沒有下雨。我跟Eric說,聽說下星期春天終於要來到荷蘭了!他倒是很有自信地開著玩笑,「當然,我把它帶回來的呀!」他還順便跟我提了一下現在日本的天氣如何,知道我兩星期之後要去京都。

我們聊的話題真的是天南地北。包括JAL現在每況愈下的空安,只能夠靠提高服務水準來維持口碑;紐約前一陣子罷工的地鐵害他在曼哈頓走了好多路;一些旅遊地點;他的出櫃經驗;北海道;甚至工作上的一些辦公室現象…

然後我們去海城餐廳吃中國菜,然後又去April喝了兩杯啤酒才告別。

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

我同Eric說,下一次讓我去東京拜訪他吧!他最近搬家到新的公寓,可是在鬧區中心呢!涉谷呢!不過,據說只有一個房間,擺了床就沒有客廳了!東京那地方可真是寸土寸金呀!

我總是很愛這種與朋友聊天然後catch up的感覺。天大地大,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如我們所想望地常常聚首。有時候朋友在遠方,有時候我們自己在遠方。但是不論流浪到何方,其實酒為知己者一飲而盡地痛快就是在這種雖然身體距離天涯海角,但是心靈和默契還是某種程度地相通著,feeling connected,大抵就是這種感覺吧!

那是讓你久久之後回味起來,還會喊著「對,就是這樣!」地痛快甘醇呀!有這些讓人感覺「connected」的朋友們,怎麼會感覺孤單呢?因為,我們並不孤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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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