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年一到二月十四日附近,就會收到一些好友寄來的「情人節快樂」訊息。雖然我從來不覺得這個日子有什麼特別,頂多就是有比較多種包裝的巧克力可以選擇而已。不過,我還是只會買那幾種平常就喜歡買來吃的款式和口味呀!包裝成心型或是花束的巧克力又不會變得比較好吃,所以對我這種並沒有送禮需要的人還真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吸引力。
每年一到二月十四日附近,就會收到一些好友寄來的「情人節快樂」訊息。雖然我從來不覺得這個日子有什麼特別,頂多就是有比較多種包裝的巧克力可以選擇而已。不過,我還是只會買那幾種平常就喜歡買來吃的款式和口味呀!包裝成心型或是花束的巧克力又不會變得比較好吃,所以對我這種並沒有送禮需要的人還真是沒有什麼太大的吸引力。
今天早上幾件事情讓我很吐血,脾氣暴躁到想要罵人!
首先,一進辦公室,本人的Outlook就掛了。一開啟,三十秒鐘之後就會自動當掉。這當然讓人很洩氣。可是,跟機器生氣是沒有用的。於是,只好找來MIS的小弟幫忙看看。接著,他一面處理,我一面上網(用另外一個方法)去郵件伺服器上看信。
Sometimes (well, JUST sometimes) you have to do something stupid to look funny, or vice versa. So, here is my confession. And I am generous enough to share with all of you. (Or maybe, I should also write down ‘Whoever finds this, I love you…’ on a small piece of paper and stick it somewhere…Well, MAYBE!)
大家在中學時候的國文課一定都讀過唐宋八大家之一歐陽修的名作:「縱囚論」。(好吧,如果是國文課本之中文言文部份已經被刪除的差不多的時代的人的話,就請自己去古文觀止裡面找來看吧!)縱囚論主要是在評論唐太宗有一年把大辟囚(也就是死刑犯)都放回家去探親,然後約定了時間要他們自動回來報到準備受死。然後這些大辟囚也真的都依規定回來報到準備受死,唐太宗一個龍心大悅,覺得一定是自己的仁義教化到達頂點,感動這些該死的重刑犯,所以就通通特赦了!歐陽修覺得這根本就是個矯揉造作的「互相利用」而已,一點也不是什麼仁義教化嘛!
天空飄雪的時候,我想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告訴你。這個冬天以來,你一直反覆問著我,「下雪了沒?下雪了沒?」彷彿,北國的冬天就應當是要白花花的一片,然後鵝毛大雪紛飛的樣子才對。只是這幾年環境變遷的可怖,溫室效應驚人,夏天熱過頭了,冬天也是一年比一年還要溫暖。一直到一月底以前,我還絲毫看不出來今年的冬天有任何冷氣團要拜訪的樣子。說起來,也許冷氣團們都成群結隊地去台灣觀光了吧!看著你一面在地球的另一端叫嚷著好冷、好冷,就連台北的氣溫都要比這個緯度除以二都還較台北為多的北國寒冷了,雪花還是一片也沒有飄落下來。那幾天你凍的發慌的時候,這裡還有美好的陽光和晴朗的天空哩!
但是,今天早上一起來,窗外的草地上就已經結了一片霜。離家上班的時候,一開門哪,撲面而來的冷空氣倒是讓人完全從早晨的惺忪之中醒了過來。是呀,零度上下的氣溫才是北國冬天的王道吧!
這星期最快樂的事情就是約好在巴黎的朋友要準備在四月底去法國南部玩耍。馬賽加上蒙彼里耶。想到蔚藍的地中海,溫暖的陽光、沙灘…一整個爽快!
隨著每天愈來愈晚下山的太陽,我的活力指數也開始逐漸上升。喔!終於要告別死氣沈沈的陰霾冬天了!雖然,氣溫還是不見起色,不過至少天空蔚藍了一些!昨日偶爾下起了霰的時候,另外一邊的天空竟然是大太陽!一整個神奇!
星期日下午,隔壁的同事跑來找我一起去看電影。我知道他想要看洛基已經想了一陣子了,也問過我幾次,不過我都不置可否。因為他也忙著工作還有休假,所以一直延宕到這一天。我倒是很爽快地就答應了。然後準備上超級市場去買些零嘴和飲料,帶進戲院去邊看邊吃。
這是洛基系列的第六集,【Rocky Balboa】。說真的,拳擊片還真不是我愛看的。之前洛基的前五集,我恐怕都是在電視上看的比較多。原本我的踟躕也就是因為怕了只是去浪費錢,尤其是在一部已經拍到「第六集」的單一英雄主角片…這還能紅嗎?還會賣嗎?在觀影之前我還真是心中充滿了大問號。
星期日晚上,我和兩個同事去了位於Groningen的國營賭場,Holland Casino。不是去賭博,而是為了去逮一個「好賭成性、賭性堅強」的同事。然後半脅迫地要他去找賭場的經理簽下永久的「禁足令」。也就是說,未來在一年期內,他將無法涉足荷蘭國營賭場各分店,一年之後,也要提出申請,闡述已經不再好賭成性,荷蘭賭場當局才會再考慮解禁。不然就是持續禁足,forever!
先說說這位仁兄是怎樣「好賭成性,賭性堅強」吧!其實數字會說話,這種根本不需要用什麼誇張的形容詞來描述,就直接說明兩個事實:第一,他過去五年在荷蘭賭場貢獻的金錢已經可以在台灣買一輛BMW跑車而且還綽綽有餘了;第二,他的最高記錄是在週間上班日五天之中,有四天晚上在加完班之後(約晚上九點)飛車至荷蘭賭場報到,一直賭到賭場關門(凌晨三點)為止。來回車程各要一小時。如果這樣還不叫「好賭成性、賭性堅強」,那我還真不知道怎樣才算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