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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夜, 找了朋友, 到芳玩了一整夜. 睽違三年了吧! 果真是有一種似曾相似, 但是又幾乎全然陌生的感覺. 在離開台北的五年, 我大多數是在倫敦, 曼城和阿姆斯特丹的夜店玩耍. 對於台北的初體驗已經幾乎淡忘. 所以久久重新來一次, 總還覺得新鮮.

我不知道是因為人總是很多的關係還是本身台北就是個副熱帶都市, 放眼望去, 群眾們似乎比那些歐洲城市來的sporty許多. 不過, 我總還是覺得台北的scene其實是最友善的. 當然還是有很多自視頗高, 孤芳自賞的眼睛, 但是, 大抵上看見燦爛笑容的機會會比較高. 這一點至少是我所感覺到喜悅, 而且還有一些小驕傲的... 畢竟, 台北還是家啦!

藉由朋友又認識了一些朋友, 但是竟然也可以聊得還算開心. 這一點倒是大概在歐洲是比較難遇見的. 因為台北人還是比較友善, 至少寒喧那些禮數還會做到. 歐洲人大概會直接拉你上床或是掉頭走開. 有時候我會懷疑, 歐洲人有多少人還真的是在bar或club之中可以交朋友的. 那些地方, sexual orientation 大概比social orientation要來的重要許多吧! 所以我會覺得終究台北還是比較可愛的原因就是在這裡. The life is bigger than sex呀!

不過, 我倒是真的覺得我要好好複習一下國語歌曲了!
Oops... :)

在一個我開始可以稱我自己為30-something的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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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