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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起來,按照習慣地看了看台灣寶島的新聞頭條。很神奇的,繼續炒著「倒扁」還是「挺扁」的話題。有時候我真的很佩服台灣人愛熱鬧的個性,有關於總統選舉的話題是可以從二千年以前就開始熱炒,一直到現在。選前可以炒,選後一樣可以繼續「吵」。而且還愈吵愈激烈,從電影版加長篇可以變成永不下檔的肥皂劇。不過,昨天看報的時候,就看見龍應台準備要發表文章的預告,今天,她的文章見報了!她算是我相當尊重的一位人士,在政治和社會文化方面有她獨到的見解。雖然我不是百分之一百的同意,但是至少閱讀她的文章,可以好好深思反省一下自己的思緒。是種有益健康的頭腦運動。

我仔細地把龍女士的文章看過一遍,不時有會心的微笑。之後,又再讀了一遍,覺得應該要來說說話。所以,不愛政治又喜歡看我這個小子耍弄文字的看倌們,請稍稍忍耐,今天還是政治味濃了些!

昨天我在網路上與麻吉布魯斯聊到台灣的「倒扁」和「挺扁」運動。布魯斯就是我開始詢問眾家親友有沒有人去匯了一百元給施明德的時候,告訴我,「當然沒有,一百元可以買兩個便當吃呢!」蔡媽媽也沒有去捐,因為蔡媽媽說她是「超級藍」,所以一點「綠」的活動她都沒興趣。無論如何,反正這兩位都沒有去捐款就是了!

我其實原本也在想,要不要請蔡媽媽去代匯一百元。不過想來想去之後,決定不去。不過,並不代表我認為陳水扁應該繼續當下去。他應該下台,我也佩服施明德先生登高一呼的決心和勇氣,我也敬佩那些捐出一百元來表達自己意見的鄉親父老,但是,今天台灣的問題從來就不只是陳水扁一人而已。

我一直覺得這是一個教育以及民族特性養成的問題。我和布魯斯聊天的時候就很有默契地覺得今天的這些新聞報導出來的其實是一個很不堪的台灣。為什麼?因為以往大家在學校裡面學習的品德養成教育果然是完全失敗。「知恥近乎勇」不見了,反而變成「只要法律沒有規定是錯的,就通通都可以」。所以我們的大總統不願意下台,所以執政黨要抓緊權力。因為權力可以醉人,足以薰心,所以很難叫人自動放棄。

但是另外一方面,倒扁之後,又如何呢?其實我們還是不難看出一個被族群撕裂的社會的兩方格格不入。藍的大概希望不要等到2008,趕快藍天普照吧!綠的因為害怕自己陣營內的鬥爭會讓對方有機可乘,所以寧願某個爛人繼續掛頭當總統,也不要另外一個據說是無法預期、不可掌握的人被扶正。好笑的是,如果真的害怕這樣,2004年為什麼還要讓這個無法預期、不可掌握的人以副總統候選人的身分搭檔參選呢?

有些時候,我真的不欣賞台灣人「走一步,算一步」那種事先盤算不夠,等遇到事情再來「看這辦」的個性。雖然說我們多多少少因為身為台灣社會中的一份子,也自然而然地遺傳到這種「應變能力很夠,可是計畫力很差」的特性,但是這是時候該我們好好反省一下這種個性究竟要帶我們去哪裡!

我很欣賞龍應台的文章的一點,就是她反省以及批判的工夫。現在很多人,尤其是某些政客,連反省都沒有,就如同野狗本能性反射動作一樣地在別人做出不何己意的動作的時候,不論是非,馬上反噬。那種好像「先搶先贏,不搶白不搶」的動作真是低俗到了極點。而且這些政客又非常會消費「揭瘡疤」這種痛在別人,自己倒可以歡喜收割的動作。譬如說,我就很厭惡現在還在提「二二八」的人。一場台灣社會在威權時代的浩劫固然悲慘,但是如果今天號稱「台灣人民當家作主」的政黨都已經取得執政權了,那麼還要繼續消費那個悲慘記憶到什麼時候?這跟以前那個一直消費「對日抗戰」的政黨有什麼兩樣?又譬如說,台灣的政客很喜好以別人的私德來質疑某人發言權力,但是反過來,當自己這一邊的人私德有問題的時候,就可以馬上說,「道德標準是封建時代的觀念。」

瞠目結舌。

反正就是兩套標準,嚴以律人,寬以待己。說來說去,還是想要抱持著權力,死抓著不放。放棄很難,誰都知道。大家也都知道既得利益者,恐怕很難說放手就放手。但是,這就是教育的重要目的。品德教育就是要培養這個曾經「苦怕了,窮怕了」的社會要重新站起來。在適當的時候放手,下台一鞠躬,那是樹立典範。也是以身作則。當全國只有不到二成的人支持一個貴為一國之尊的總統的時候,總統應該看見「主權在民」,揮揮衣袖,下台走人。為什麼?因為這是主人──全國多數人民的期望。但是,今天他沒有。他也拒絕。他還信誓旦旦地揚言決不倒下。這是哪裡出了問題?就是選舉制度,就是人格養成,就是民主素養,就是民族個性與文化。

我非常同意龍應台女士一文最後的兩段文字。

「 最該被『決鬥』的對象,不是這個任期不到二十個月、威望不到膝蓋高的總統,而是培養了他這種人物而且容許他苟延殘喘的整套制度以及制度背後的人民自己腦裡的文化思維。『打倒』一個人,只需要熱情和憤怒;革新制度、提升文化,抽絲剝繭地釐清問題所在,看準了問題下手,需要的卻是極度、極度的冷靜,深刻的思辨能力,長程的眼光,宏大的器識,鍥而不捨的精神。」

不管是已經捐了一百元表達支持的人們、即將站上廣場抗議靜坐的人們、選擇相挺阿扁的人們、還是選擇不表達意見的人們,都應該想想,我們在表達自己意見的同時,我們是怎樣地在與他人辯駁?我們檢視自己的程度是否與檢視他人的程度一樣?我們是否已經準備好在扁倒或不倒之後,要怎樣來改革這個社會已經被撕裂的和諧,尚未深根的民主素養以及已經流失殆盡的品格道德人格養成教育?

就如同人選不對,可以更換一樣,制度不對,也可以改進。可是如果看不出制度不對,那麼要如何改進?我還是一樣的一句話,不管匯不匯一百元,倒扁還是挺扁,這是個需要大家自己好好深耕一下「獨立思考、尊重別人」的時候了!在這個時候搞煽動無知大眾的行為都是可鄙而且無恥的。政客應當好好反省自己到底在做些什麼事,搞什麼鬼勾當。


以下是摘錄自中時電子報的龍應台原文。(Bryan的畫好重點版)


我怎麼上「陳水扁」這一課
一個「干犯眾怒」的微小聲音
龍應台

我承認我一直在上課,像個小學生一樣在上公民課。這一課的題目就叫「陳水扁」。課文特別令人「拍案驚奇」,但是附在課文後面的測驗題,艱難的程度,超過我的預期。

亂,因為在尋找新標準

我是個目睹過蘇聯帝國解體、柏林圍牆倒塌、天安門變色,香港七一遊行,又在台灣的威權時代裡寫過「野火集」的人,但是台灣政治的今天,仍然令我瞠目結舌:在我們所經歷過的中華民國史上,誰見過一個總統的家族和親信,做出如此不堪的事情?誰聽過身為國家最高象徵的總統府會製作假帳?誰見過一個沒有監察委員、只有冷氣空轉的監察院?誰見過一個對法律如此不知分寸、進退失據的內政部長?誰見過媒體變成一種熱血賁張的「政治運動指揮部」,而司法機關又跟著媒體辦案?誰見過一個總統像七歲騃童一樣,對人民的批評作兇狠負氣狀,說「我不會一味挨打」?誰見過一個反對黨在那樣短的時間內因得權而腐化生蛆?誰見過兩週內有一百萬小市民匯款登記,表達對統治者的憤怒?誰又能想像,當兩萬人露宿總統府廣場時,如何收尾退場?

誰又想過台灣竟然可能出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誰又知道,碰到一個本土版的尼克森、藤森、盧泰愚和馬可仕時,人民該怎麼辦?

二○○六年的台灣很「亂」。它的「亂」,我始終認為不是真正的亂──動亂或混亂。台灣是一個新興民主,新興民主的意思就是,在實踐民主的過程中所發生的很多重大事情和冒出來的問題,都是有史以來第一次;人們知道過去的原則和觀念可能都不適用,但是對於新的難題又沒有現成可循的一套新的判斷標準。

從外國拿來的,因為歷史條件、文化體質、發展階段差異很大,也不敢直接套用。於是一人一套標準,每一套標準都可能彼此矛盾,眾說紛紜,爭執不斷。

「亂」,其實是一個自由開放的社會在摸索新共識,尋找新價值的過程裡所發出的喧聲。這種「亂」,不過是一個社會從威權到民主必經的歷史過程,我們在練走民主的路。

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民主這堂課,有考不完的試題。走到「陳水扁」這一章,黑與白之間,同名為「灰」的層次細密重疊,難以辨認,使我不得不在寫完「今天這一課:品格」這篇「作業」之後,停下來久久沉思。試題一:陳水扁應不應該下台? 

代表民進黨的游錫堃說,在一個法治國家裡,當還沒有足夠的司法證據,證明一個總統本人貪瀆時,他不應該被要求下台,因為道德不能取代法律成為標準。

這個說法,不能夠由於他的「辯方」身分而被嗤之以鼻,因為這是一個百分之百必須嚴肅辯論的議題。所有主張陳水扁下台的人,都必須針對這個認知提出反駁的理由,才能正當「倒扁」。

我的思索是:法律上,一個未被司法定罪的總統不必辭職,但是如果在政治上,他已經成為嚴重的社會不安、政局動盪的根源;如果在誠信的道德上,他已經成為大多數人民不齒的對象,如果總統與大多數人民之間的一種相互信任已經解體──百分之十八的低支持率是一份清楚的「信任評估」,那麼,是的,他應該向人民鞠躬道歉,自動請辭。

造成社會不安、政治動盪,他愧對人民託付給他的政治責任;家族墮落、親信腐敗,個人誠信破產,他愧對人民賦予他的道德期許。政治責任和道德期許是無法寫進法律條文的,但是你不能說,凡法律條文不能表達的,就不存在。民主法治強調法律條文的重要,但是我們不能忘記,法律條文只是維持秩序和社會互信的最低標準而不是唯一標準。

公民要求陳水扁道歉下台,不是因為他犯了法律上的「罪」,而是因為在事態的發展過程裡,他已經徹底地失去了人民的信任和尊敬;沒有信任和尊敬,就不可能有效地指揮團隊,領導國家。民進黨主席拿出最低標準來充當為民主的全部,只顯現出這個政黨從民主理想的高度摔到了哪裡。

我的要求因此和那一百萬個「百元公民」是一致的:陳總統,請把國家還給我們。

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是如何讓一個任期未滿的總統下台?罷免的手段失敗了,輿論的壓力不起效用。於是出現試題二:你如何讓他下台?用群眾運動──百萬人「登記」抗議,二十萬人上街遊行,一萬人徹夜靜坐,夜夜堅持,可不可以?

我的思索是:那要看你指的是哪一種「群眾運動」。

如果是合法的,非暴力的遊行、靜坐、示威,它本來就是民主體制內的正規表達方式。只要程序合法,謹守規範,這樣的公民表達和選舉日的排隊投票或者國會內的罷免表決,地位一樣的尊貴,必須得到政府的容忍、警察的保護、社會的尊重。集會遊行是公民的基本權利,也可以是促使社會進步的推動力量。

我不反對見到一百萬人和平地站上街頭,以要求陳水扁下台來表達一種態度,一種價值。人們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站出來,不過是讓自己尚未長大的孩子們知道:有些價值,不容犧牲。有些是非,不容模糊。

但我更希望見到,陳水扁為了「愛台灣」,為了社會的和諧以及他自己的歷史名譽,在人們上街之前提出辭呈。

有選票,為何談坦克車?

然而,如果所謂群眾運動指的是威權時代那種慷慨激昂的、衝破體制的、「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來「包圍總統府」或「癱瘓交通」,以「衝突和流血在所不惜」的方式來凸顯所謂「人民力量」,對不起,我反對這樣的「人民力量」。

在獨裁體制下,用激烈的群眾運動方式迫使一個領導人下台,是有絕對正當性的,但是在一個民主機制的設計裡,原來就有一個設定:你選出來的領袖很可能是個狂人怪物或騙子,所以若要半途「刪除」他,可以按「罷免」或「彈劾」。如果這個動作失敗,則要「重新啟動」,在下一輪選舉時,用選票將他「刪除」,丟進「資源回收筒」。如果「罷免」或「彈劾」的按鍵有問題,那麼你就去修理那個按鍵。既然有這個「刪除」和「重新啟動」的內在機制和設定,「人民革命」式的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裡是沒有一席之地的。

所以,關鍵在於,施明德所領導的「百元運動」,究竟是哪一種呢?

頭腦清醒的施明德宣稱「非暴力」,明顯是希望進行民主定義下的公民實踐。他以半生牢獄換來一世英名,現在又願意冒著一世英名被小頭銳面者抹黑玷污的風險,挺身反對從前的同志,不愧是一個公民抵抗的典範。如果是和平、合法的靜坐示威,那一百萬個捐款報名「反扁」和那決心上廣場靜坐的人們,也是公民社會的實踐者。公民社會的實踐者,我們只怕太少,不怕太多。

可是,對於這樣的分際拿捏,人民是否秋毫分明?影響民意的意見領袖們,又是否戒慎恐懼?

聳動的電視媒體在大肆報導「倒扁」集會的人數如何節節上升時,持續不斷地播放莫斯科紅場和天安門廣場坦克車與人群對峙的聳動畫面,看起來竟像在渲染一種「人民革命」的浪漫美感,似乎在暗示人們要有「正義」激情,要有「勇敢」衝動。而同時,副總統呂秀蓮竟然也以天安門為例,警告即將進場的人們。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八十年代的天安門和紅場,怎麼能夠拿來和今天民主的台灣相提並論?天安門和紅場的抗爭,都是被徹底剝奪了自身權利而走投無路的人民起來反抗集權政體,今天的台灣人手上卻是握著選票的,誰來統治完全由他自己決定;他明明可以用一張紙來「推翻」一個政府,你為何要談坦克車?法律明明保障了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你憑什麼以天安門的流血鎮壓來影射警告?

當「刺殺」和「防衛」的流言四起,當拒馬的刀片如何割肉的鏡頭不斷被放大,當「不是你倒下,就是我倒下」的「意志力比賽」被當作一種「決鬥」的語言來使用,我覺得不安。當民進黨完全拋棄了身為執政黨應有的文明規範,開始以文革式的「鬥倒鬥臭鬥爛」的流氓方式來對付施明德,我看見仇恨的「鐵絲網」在陰影中悄悄架設。

劍拔弩張的「決鬥」,不是公民實踐。
激情的「人民革命」,革掉的會是民主。


不能不回答的問題

於是令我頭痛的試題三就出現了:你捐不捐那一百元?

「頭痛」了整整一個禮拜。

我的思索是:不捐。因為拉倒陳水扁不是最重要的問題。

太多的問題,在「陳水扁」這個黑盒子被打開的一刻,像一團黑壓壓、密麻麻的蒼蠅,猛然撲上臉來。這些問題是一個新興民主從來不曾處理過的問題,有些甚至於從來不曾思索過:

問題一,陳水扁總統是透過民主程序產生的。兩年前,六百多萬人投票給他,請他來管治這個國家。

那些沒把票投給他的人,本身顯然沒有發揮足夠的力量來避免他的當選。所以陳水扁的上台,必須說,是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和沒投票給他的六百多萬人的共同選擇。

那麼,陳水扁固然耽誤了國家,但是人民自己,什麼時候要開始檢討自己的責任呢?投票給他的人們今天是否承認選擇錯誤?那錯誤選擇背後的思維是什麼?當年不選他的人,是否為了錯的原因?

如果不去檢討那個思維,以後豈不是注定會再犯一樣的錯誤──我們不是眼睜睜看見陳水扁家鄉的官田鄉人正在組織清朝模式的「自衛隊」來防禦「外侮」?

問題二,我們的選民,是否充分認識到,手裡這一票,可以帶來如何嚴重的後果?如果因為當初沒這認識,所以我們輕率,或愚昧,那麼我們因自己的輕率或愚昧而被一個難以忍受的無格總統所折磨、所懲罰,是否也正是我們應得的教訓,應付的代價?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是不是正是我們和民主制度定下的契約?

問題三,如果這一次,因為太憤怒了,不願意等到下一次的選舉而採取街頭施壓,是不是以後每一次發現自己選錯了人,我們都得用集會遊行的方式逼總統下台?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耐心等候四年一輪,用選票「刪除」他,又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應該不等候,直接發起群眾運動?那判斷的標準又是什麼?

問題四,是什麼制度,產生了陳水扁?是什麼制度,給予總統如此大的權力?是什麼制度,縱容了他專權,鼓勵了他墮落?是什麼制度,使得我們發現了一個總統的專權和墮落卻無法使他下台?政黨政治又出了什麼問題,使我們痛心疾首到這個程度又找不到出口?

如果產生「陳水扁」這種政治人物的制度,以及維繫這種制度的思維和文化,我們今天不去徹底面對和處理,而只鎖定在「把陳水扁拉下台來」一個單一題目;請問,下一個上台的人,在同一套制度裡玩弄,難道會有不同的嘴臉?

一巴掌打死蒼蠅的痛快

對國家的空轉處境,我們都很憂心;對一個失去理想的執政黨,我們都很失望;對一個無能又無品的總統,我們實在憤怒,但是,愈憤怒就要愈冷靜。

在這黑盒子打開、蒼蠅飛出的時刻,「打不打得死臉上的蒼蠅」不該在媒體炒作下變成全國人民發燒注目的「唯一」議題,更不宜把它定位為一場「你死我活」的「決戰」。瞭解為什麼黑盒子有蒼蠅,舉全國之力去追究蒼蠅藏身之處,徹底清理黑盒子結構本身,才是真正重大的任務。否則,你打死了這一團蒼蠅,黑盒子依舊,下一團正等著出發。

我甚至於擔心,正因為「一巴掌打死臉上蒼蠅」這個急促動作會很痛快,它很容易凝聚了全國人民的感情,集中了舉國的注意力,而「陳水扁」黑盒子的真正問題──結構的、制度的、思維的、文化的,都被推到邊緣。

制度的檢討、機制的改造、人民本身民主素養的深化等等,在尋找宣洩的憤怒情緒中,都會被認為是高調、空談、緩不濟急,而被遺忘。然後,有一天,唉,我們又從頭開始。

越憤怒,越冷靜

我選擇用「不捐一百元」,作為一個「甘犯眾怒」的微小聲音:最該被「決鬥」的對象,不是這個任期不到二十個月、威望不到膝蓋高的總統,而是培養了他這種人物而且容許他苟延殘喘的整套制度以及制度背後的人民自己腦裡的文化思維。

「打倒」一個人,只需要熱情和憤怒;革新制度、提升文化,抽絲剝繭地釐清問題所在,看準了問題下手,需要的卻是極度、極度的冷靜,深刻的思辨能力,長程的眼光,宏大的器識,鍥而不捨的精神。

這真是一堂艱難的課。

二○○六、八、廿三 台北
ytlung@gmail.com
思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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