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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剛剛看過Andy Roddick的Blog之中有個「Butthead of the week」的段落,我才在心裡盤算著應該也要來評選一週最黑特劣劣劣劣劣豬頭,馬上就讓我碰到一個!真是讓我很不文雅地在心裡大罵「WTF!!」。

話說,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大約有三個月以前吧!),客服部門的經理跑來問我,「布萊恩,我們有個難題:如果客戶送來維修的電腦是之前有人申報遺失或被偷竊的電腦,我們該怎麼辦?可以幫我們問問警察要怎樣解決嗎?」於是,我就打電話給我們在本地市政府之中的連絡窗口,請他幫忙我們跟相關的警察單位約一下,來討論如果遭遇這個情況,應該怎樣合作!因為我們基本上維修時間是抓一星期,如果超過一個月不把機器還給客人就要給他一個新的,或是全額退款給他。但是如果明明知道這個送進來的機器是有人遺失的,那麼好像什麼都不做地把機器維修好送還給送進來的人也說不太過去…

我以為這種打個電話約個時間見面討論應該是很快就可以解決的事情,沒想到,從我提出這個要求的三月份開始,竟然拖了整整三個月。起先,三月份的時候,我打電話去,這個市政府的彼得先生告訴我他會安排,兩三個星期之內馬上OK。我那時候因為要出差去捷克,所以我請他安排好之後直接通知我們公司,我不一定要參加。但是他說他比較希望我也在場。好吧,那我們就往後延到我出來回來吧!但是,我出差回來之後,不但沒有聽到消息,還要我自己再打一次電話去詢問,到底安排好了沒?這個彼得先生才跟我說,他跟當地的警察單位連絡之後,發現他們沒有辦法處理,所以要打電話問整個荷蘭北方比較大的警察單位,看看專門管理電腦科技犯罪的部門怎樣說。

又過了好久,我不耐煩地又打電話給彼得先生。「喂,彼得先生,我是布萊恩呀!」我才一開口,彼得先生就說,「布萊恩,我知道你要問什麼,可是那個人生病了!」

生病之後,則是放假,放完假之後,又換彼得要去休假了。就這樣,兩個月過去了!我有點生氣地寫了封E-mail給彼得,詢問這個約會為什麼要拖那麼久?而且,難道該管這檔子事的警察單位只有一個人嗎?生病和休假都沒有代理人的喔?然後彼得才終於吐出來一個名字,說那個人會主動連絡我。

要是那個人會主動連絡我,荷蘭的太陽大概會從北海跳出來吧!我心裡是這樣想的。於是,我又寫了封信給彼得要他的電話。彼得第一次還給錯號碼,簡直就是個離譜到了極點的狀況。後來終於拿到號碼之後,我請我們家的小妹妹打電話幫我約時間。二十二日下午二時三十分。

事情到了這裡,我以為我可以幫忙寫本「二十一世紀荷蘭不可思議之怪現狀」了!或者是直接寫個「拍案驚奇三刻」了!沒想到,今天下午還有更扯的事情!

時間到了下午二時十五分,客服部門的經理打電話來跟我確認開會時間。我還說,是呀,十五分鐘之後就可以終於解決這檔子延宕三個月的事情了!沒想到,到了下午二時三十分,還沒有見到人。我請助手打電話去警察局詢問,警察局的人說那個人下午二時三十分的時候出去了!我還在納悶兒,奇怪,約會時間是二時三十分,哪有人到了時間才出發的呀!?好吧,等下去。

到了三點十五分,還是不見人影。是怎樣?(WTF!!)他是要從哪裡來呀?需要四十五分鐘?我又請助手再打一次電話去,這次得到的消息是「他記錯時間以為是三點三十分!」喔,我的天!我不是荷蘭人,我的荷蘭文很爛,但是我都知道half-drie是二點半了,你會把它聽成三點半?有沒有搞錯呀!?(不可思議!

然後我很諷刺地跟我們部門的人說,「有沒有人知道抱怨警察的電話是多少呀?被誰放鴿子都可以,但是被自己納稅的政府請的公僕放鴿子真是叫人忍無可忍呀!

果然,到了三點五十分,這個警察大爺才姍姍來遲!說真的,我有點想要叫他改天再來!我又不是閒閒沒事,可以一個下午空在那邊等他大駕光臨。為了他來了解一下狀況的大遲到,我必須把我原定要開的部門會議挪到明天。真是讓我想要爆粗口!

結果呢?果然如我所了,他也只能夠把整個問題帶回去局裡面詢問法律顧問,看看可以怎樣合作。我和客服部門經理在會後一致的感覺是,「我們都很想要看看他要幾時才會有答覆!大概要地老天荒、海枯石爛了吧!」我們給這個單位的評價真的是只能夠「劣劣劣劣劣劣」地劣到爆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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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