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You Were Me

我得承認,我足足花了一年的時間把這本小說看完。當然,也就是某些個早上斷斷續續地在廁所裡面翻著看一章。

雖然,我也不否認:
一、    我看英文書的速度遠比看中文書慢。但是既然本人的母語根本就不是英文,所以看英文書速度慢的這個事實也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二、    對於某些「落落長」的小說,我真的有時候覺得看個電影還是書評可能就「綽綽有餘」了。

那我為什麼還要搞本落落長的英文小說來看呢?

我只能說,那就是某天在聖地牙哥閒閒沒事情做的時候跑去逛了某間同志書店,然後在那間書店裡面逛的時候,神經病地突然覺得自己有當文藝知青的本事,然後就買了本小說回家。想說可以在從聖地牙哥飛往芝加哥還是從芝加哥飛往阿姆斯特丹的飛機上無聊的時候看,但是,我真的太大看我自己,從來在飛機上不是在睡覺就是在看電影,從來也沒有哪一根筋想到要去翻書來看……所以,最後就是只好通通在如廁時解決。

很不幸地,我把這本書最後搞到個「肥皂劇」般的地位,然後足足拖了一年多才看到結局。而且我絲毫沒有任何罪惡感。「也就是個拖棚的肥皂劇,雖然沒有歹戲那麼慘,但是著實不會成為太有名的經典!」至於電影改編?我想除非好萊塢真的是編劇慌到沒有劇本可改編了那種窘境才有可能吧!

雖然,作者的筆觸還滿幽默的,也在許多情節會讓人微笑,但是……好像除了幽默這一點之外,我就沒看出其他太多可以讓我覺得討喜的地方囉!Oops…

故事其實就是以一個五十好幾的退休富豪在跟他的男友「切」了之後,覺得自己的青春虛度,所以去找了一個二十幾歲有點人生倦怠到混不下去的年輕男孩交換身體為主軸。〈對,又是那種一個咒語下去,兩個靈魂互換的情節!〉當然,因為作者自己也五十好幾了吧!所以我在閱讀的時候就一股腦兒覺得這根本就是作者的夢境成真還是人生希冀。可是才三十幾歲的我們可能真的沒興趣也不需要閱讀一個五十幾歲的人那種自憐自艾之前青春虛度的「悔恨交加」;但是卻對於二十幾歲那時候酒肉朋友一票子陪著吃喝玩樂卻不跟著苦難同當的記憶猶新。因此作者安排了大篇幅的五十自述和小篇幅的二十反省就會讓我覺得整個角色分配失衡。整個讓人不解到底要顧的觀眾群是誰呀?我唯一的解釋就是:好吧!也許真的我們二、三十歲的人都不讀書的吧!所以寫書的可以這樣偏坦作者自己比較熟的那一個年齡層。然後我們還是乖乖地去看王子愛公主的偶像劇就好。我覺得其實對於作者的挑戰應該是在於描述二十歲的靈魂在五十歲的身體之中會遭遇的種種挑戰,而不是過分著重於五十歲的靈魂在二十歲的身體之中的部分。畢竟人都是善於想當年,所以後者相較於前者是真的比較容易去理解和體會,但是如果作者也就因此而把後者篇幅加大到遠遠超過前者,我就覺得有點有點避重就輕之嫌了。

另外是我覺得結尾真的很突兀。我不知道天外飛來一筆的整個大同世界美好烏托邦是要來滿足誰。我當然不介意最後有個美好結局,但是過於脫離現實的美好法就會讓人覺得有點虛幻到不知道除了「WTF」之外還能說什麼。如果有看過英國版的Queer As Folk那個脫離現實的結尾的人大概就可以了解我的意思。

所以我反而有點高興還好我就真的只有用如廁時間那短短的五到十分鐘之間來解決這本書的大篇幅……然後我又告誡自己,你他媽的布萊恩不要下次又在書店裡面發文藝知青的瘋了吧!

所以這本書我會在以下的情況推薦:
一、    當你真的沒有肥皂劇可以看的時候;
二、    當你閒閒沒事想要找自己碴的時候;
三、    當你年過五十真的發現你的前二十年只有工作、工作、工作,或是男友、男友、男友;而當你突然退了休又被男友甩了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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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