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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早上貪睡賴床,一起床就七點五十分了!還在納悶兒不知道今天這個藍色星期一會碰見什麼光怪陸離的豬女,果然,一進公司,開了信箱,「Voila!」豬女就自動來報到了!

今天要碎碎唸數落的豬女就是「英文程度其實不差,但是不知道哪根筋不對勁,就是愛耍弄英文,然後耍弄過頭的糟糕行徑」。

話說前一陣子,本公司有個台灣聯屬公司更換營業地址。因為這個台灣聯屬公司在世界其他地方也有業務,所以大家就希望這個台灣聯屬公司可以出示一份正式的英文通知,好讓各地相關人員用來通知客戶、廠商、稅務機關等等這個更換營業地址的訊息。

在最近一版的草稿上我看見了一個「驚心動魄」的句子:「Please feel free to contract our respective window had you have any question.」我得要在這裡加上一個【sic】的註解!

這一句之中至少就有四個錯誤:拼字、場合、文法、語意。很恐怖吧!?讓我們好好來述說一下:

一、拼字:這應該很顯而易見。就是錯把contact拼成contract;
二、場合:這是指使用「feel free」的場合。明明一個口語用詞,怎麼會出現在正式官方往來文件之中哩?
三、文法:這是指那個倒裝的假設語氣「had you had…」。第一個had倒裝了,省略了if,可是後面怎麼會跟著一個原型動詞哩?Had後面不是跟著原型動詞的呀!
四、語意:這是指「respective window」的用法,沒有意義。因為你寫給對口單位,請人家有問題要來聯繫我們。人家聯繫的時候當然是聯繫相關人士囉!不然哩?有組織的公司,怎麼會有多個窗口在聯繫一個特定客戶呢?所以,完全沒有必要強調這一點呀!

我第一次很委婉地指出了這一個句子有問題。希望對方自己想一想,然後改正。但是,回信竟然是得到一個「經與法務驗證之後,(場合和文法)並無問題」的答案。這也太誇張了吧!?話說「法務」應該是一個最講求用字遣詞的部門了,怎麼可能犯這種錯誤呢?當然,也有可能是該經辦人員其實根本就沒有去找法務驗證,想說就來得過且過,矇騙過關好了!不過,那位經辦人員是我們部門自己人,所以我在側面求證之後,並沒有揭穿她的招數。

於是我特意查了字典,還引了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上面對於「feel free」的解釋:“feel freespoken used to tell someone that you are happy if they want to do something。這絕對不是會出現在正式通知書之中的用語。因為商業書信往來,要對方做什麼,不要對方做什麼都要寫的很清楚。沒有那種「隨意」的字眼出現的機會,那樣會搗亂一封正式書信的口氣和態度。

而後面那個關於文法假設語氣倒裝句的錯誤用法,擺明了就是愛現文法現過頭,然後用錯了!其實比較好的用法是「should you have any questions」,這樣就是一個很正式而且運用得當的倒裝句。

更妙的是後來,經辦人員還不死心地來跟我強辯「我可以把你的信直接轉貼給法務看嗎?」「當然,請便。」我沒有在怕的啦!她甚至還來挑戰,「不然你有什麼建議?」

我的建議很簡單:那一句就改成「Please kindly contact us if you have any questions.」完全不需要耍一些鬼里古怪的「feel free」、「respective window」(我還沒有嫌棄這到底是什麼詭異的窗口哩!)、「had you have… (sic)」來鬧場。

換句話說,真的沒有必要耍英文花腔,請記得,商業書信之中,簡單直述句通常是最好的書寫方式。一個包含超過兩個子句或是長度超過兩行的句子基本上都屬於「愛現英文文法」的吊書袋做作文。要是做作還被發現文法錯誤,那可是非常好笑的!

英文好很不錯,但是耍英文文法耍過頭而被別人發現錯誤就是自作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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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