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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小D說,這一次在巴黎,我終於看完了他的大作「搖頭花」之後,他覺得有些驚訝。「怎麼現在才看?」他問,我卻沒辦法答上話來。好吧!顯然我的遲疑在某些時候還是會戰勝我跟他的友情。我只尷尬地在螢幕一端傻笑著。

然後,我跟他報告我的讀後感。我最大的感覺是「為什麼這本書要上膠膜?」小D告訴我,「因為在台灣。」真是個讓人感觸的答案呀!其實我完全不覺得這本書的內容有什麼好被畫分為限制級的。裡面寄沒有詳細記載著怎樣用藥,也沒有任何鼓勵人用藥的情節,大部份的文章其實是充滿著狡詰的對話,就如同我所認識的小D還有那個雖然不熟的大D,但是常常在另一個共同朋友的BBS個人板上看見的犀利發言一個模樣。我還記得我一面看一面在心底笑著,也許很多時候還猛點頭。與其說那是有關於用藥的生活記事,還不如說是兩個人嘻笑怒罵的真實生活感言。只不過大家都知道,他們用藥而已。

關於用藥這件事,通常我是不表示意見的。我自己不算是用藥者(並沒有用過什麼搖頭丸還是安非他命的),雖然有一次,在荷蘭這裡,跟著抽了兩口大麻,但是我真的很懷疑一個連吸菸都不會的人,抽大麻兩口是可以上的了嗎?(當然是沒有囉!)但是,我總覺得用藥是一個人的自由選擇。別人不用在一旁多加指點,尤其不需要道德評論。

那個星期六的晚上,我剛跟同事在巴黎外郊吃完飯,然後坐著地鐵回朋友家。朋友事先已經通知我,他晚上要跟另外一群朋友喝酒敘舊,八成會喝掛,所以不會回家。敢情我這會兒就是一個人小鬼當家了!

不過,我發現我忘記問朋友可不可以借用他的網路。本來想偷偷開他的電腦,直接用了算;但是開了才發現,沒有密碼,一樣枉然。索性乾脆關機,想辦法打發時間吧!儘管早已經過了午夜,但是我還是絲毫沒有睡意。

於是,我就坐在他的書架前翻翻找找,看看有什麼書籍躍入眼簾,讓我眼睛為之一亮的!本來想看看有沒有什麼明顯暴露的G書,但是看來我這個朋友顯然比教室那種投筆從戎的行動派,並沒有興趣在書中找Bel Ami,所以,翻了幾本旅遊書之後,最後我的目光就留在這本「搖頭花」上。

我喜歡他們直率真誠的文字。稱呼瑪丹娜為女王,還不忘記告訴大家她為什麼可以與只能堪稱瘋子的瑪凱莉做區隔;笑鬧著罵人「有腦袋沒腦漿」;然後還在開飯之後以玫瑰瞳鈴眼作為周日的結束等等都叫人一面看著,一面笑著。我那時候倚著牆壁,窩在被子裡想到的是「好久沒有這樣讀著一連串類朋友語錄的快感。」讀這樣的文字會讓人上癮。

讓我自己high的還有一個很無聊的爛漫想法。一個人在下著雨的週末夜,在巴黎十五區的一個小公寓套房之中,倚著牆壁,窩在棉被,伴著昏黃的燈光,一面喝著Evian,一面暗自慶幸遭花粉熱虐待的鼻子稍稍休息,一面看著這樣肆意歡樂,而且恃無忌憚的中文文字。這樣的情景有一種說頹廢又還有些健康,說健康又有點自溺的不搭調卻又可以協調存在的詭異美感。

網路使用也是一種癮。在癮頭上,又沒有網路可以上,然後只好靠著回歸最原始的「讀書」來獲取快感,打發時間…我一直覺得,雖然每每報紙總是繪聲繪影地報導著用藥族的搖頭樂,想要利用大眾偷窺的心理來好好撈一筆,妙的是,仔細檢驗著社會上各式各樣林林總總的人與行為,求上了癮頭正high的大概充斥各處。搖頭花的「C’est la vie」大概是個美妙又適當的註解。

我已經忘記後來我和小D之間的話題又繞到哪兒上去了。但是我想我會記得這樣一個「週末巴黎搖頭花」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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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