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想著「放手」這件事。

相逢自是有緣。相逢,便有一日會要相別。緣分了結的時候,也就應該大方放手。說再見,等待以後又有緣分的時候,自然會聚首相見。

作朋友也是。在一起的時候,互相砥礪。那天我和康康在沒有好好交談近十年之後,一起吃飯聊天。那一頓飯給我最大的震撼是康康的一句話。他說,其實每個人都會想要跟一個會讓自己變得更好的人在一起。

無論每個人是怎樣看待「更好」的狀態,也許是錢賺得更多;也許是身體練得更壯;也許是見聞更開闊;也許是更快樂;也許是快活……如果兩個人走在一起,就是因為彼此之間或多或少有這樣互相引領的感覺吧!當這個感覺漸漸消失的時候,兩個人也就漸行漸遠了。

我今日面對的課題則是,當兩個人已經漸行漸遠的時候,還要不要為了曾經綁繫著兩個人的那條線痛苦地糾纏?如果我退一步,我當那個壞人,我剪斷那條線,對方是不是會比較自由?

我一直覺得我應該要說對的話,做對的事。但是我的話和行動也得不到對方正面的回應,那麼也許,我也有必要檢討我給的是不是對方所需要的。也許對方只是需要摸頭式的安慰,那麼但我瞭解到我是永遠不可能再閉著眼睛摸頭安慰對方的時候,我是不是就應該不要佔著他的朋友名單上的順位席次?因為他要的,我給不出。那麼不如讓可以給他他要的人有那個機會給他他要的。

也許我們之所以還強稱彼此是朋友其實只是一昧地把頭埋在舒適圈的沙地裡。久而久之,我們變成了相濡以沫的那兩條魚,其實只是彼此困在水枯乾的地方。其實,我們都應該有自己的江湖。

那麼,就放手吧。讓過去的美好繼續留在過去的記憶中。給彼此空間和自由,去成為自己想要成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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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