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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回應之前貼了關於楊姐的文章之後,大家對於「自殺」的一些討論。我主要是想要說明一下我對於「自殺」的看法。

內容還有些小沈重,所以如果不想看的人,就聽歌吧!


當然,自小在教會長大的我,我早先對於自殺的看法一直是:「既然你有勇氣自殺,為什麼沒有勇氣活下去?」所以我對於自殺的人,我總會覺得,很可惜,為什麼「你」就不拿點勇氣還是膽識出來面對哩?不過,在一次很黑暗的瀕自殺經驗之後,我就完全改變了想法。

說真的,我還鮮少跟親近的人說這次的經驗。尤其,我都不跟我的家人說。原因很簡單,因為我不想要他們擔心。尤其是我媽,我想他要是知道的話,他肯定會去拆了中華民國國防部的招牌。

是的,事情就是發生在我當兵的時候。當然,我體能很弱也不是什麼需要躲躲藏藏的事實。而且,在新訓中心的時候,我就因為某次訓練的失誤,導致右腳腳掌有三根骨頭斷裂骨折。所以,三軍總醫院就開了一張全休半年,再半休全年的假單。因為有這張假單,所以我在新訓中心所有戰技課都不用去上。最後結訓是訓練官要我至少去打個靶,有成績可以結訓。而我就還不錯地打靶成績還滿好的。

當然,腳打石膏三個月,在新訓中心沒有人會理,下了部隊可就不會這樣一回事情。我也很有自知自明地先去拆了石膏,不想要拿著拐杖到新單位報到。但是到了新單位之後,我才知道「怎樣叫做歧視」。

我是連上學歷最高的人,因為有一張「台灣大學」的文憑。但是,是連上最菜的菜兵。那時候憲兵的學長學弟制很重,不當管教還很嚴重。常常某一梯次搞了什麼烏龍,那一梯次之後的就通通連坐,要半夜在廚房還是浴室被學長集合,撐在地上聽訓話。講的當然都是一堆屁話,想想,一個小學、中學都沒有畢業的人嘴巴裡面可以吐出什麼來?多半是一票三字經,加著炫耀他們因為梯次而得來的特權來幹譙後到的人。而會因為這樣子特權而滿足的人還真的就那種一眼看去就是是走出軍營之後大概人生就此底定的人。

所以一個走路都還有問題,上下樓梯都還要扶著扶手才站得穩的人就很容易成為眾矢之的。而「台大」變成了詛咒,「全休單」變成了一張奪命符…在那個連晚上睡覺都會因為老兵們可以一人睡個大字,而導致菜兵要在上舖疊疊樂或者靠在寢室的牆邊窩著睡的世界,很多菜兵燙制服要燙到半夜兩三點,然後四點還要起床站哨,而嚴重睡眠不足。白天則又是在跑不完的公差之中渡過。有些人比較好的老兵會跑來說,「學弟,撐著點,撐過就是你的。」意思就是大家都是這樣熬過來的。

全連大概那一陣子最喜歡對我說的話就是「台大很了不起喔?台灣長大的就是台大啦!」我覺得很無奈,因為難道因為我大學考好了一些,就要這樣被羞辱嗎?後來我才發現,原來對岸文革的時候,所有知識分子也就是這樣被紅衛兵批鬥的。我發現一個人可以因為自己的自卑去不顧一切地打壓、批鬥、羞辱任何可能讓他自己感覺自卑的人、事、物的時候,這個社會可以變成怎麼一個鬼模樣。那個變態的憲兵連就是一個最好的小型寫照和驗證。

當然,那個時候,一下子面對這些我從來沒有經歷過的壓力會讓我不知所措。有時候會徬徨,難道接下來一年八個月就要這樣子過嗎?每一天已經度日如年,有種看不見出口和看不見陽光的陰暗憂鬱。

然後某個晚上,我一個人在樓下卡夜哨。雖然不是大門正哨需要端槍警戒,但是也是拿著一把槍,實彈彈匣就在我腰帶上。然後那時候我竟然腦中在想的事竟然是:可以上刺刀頂著脖子,就死了;也可以上彈匣,飲彈,也就死了。然後這些連上的兵大概要被調查是不是因為不當管教而怎樣怎樣;連上那個永遠躲在自己連長室的連長和那個愛帶著老兵欺侮新兵的副連長大概會要寫個報告,還會被處罰之類的。因為那時候,我真的有點被壓力壓到喘不過氣來,總覺得每天都在提心吊膽提防著什麼倒楣的慘事或是因為被栽的藉口(其實總歸就是一個菜,和沒有權力,卻有一票子義務)而要被找碴。

之後,我突然想到如果真的自裁了,結果最傷心的應該是我的家人。而最最最不應該因為這種事情受到傷害的其實是他們呀!因為其他人就算被調查,就算要寫報告,就算被降職還是怎樣,依我所見,他們也不會痛多久。會因為我而痛很久的結果是我最不捨得他們痛的家人。我才發現到,我剛剛到底在想什麼!?

我不知道為什麼當時在那個當口會想到我的家人。但是也許,如果沒有想到,恐怕今天就沒有我在這裡寫文章了。於是,之後,我對於「自殺」的人就不會像以前那樣拿個高標準出來評斷。我會覺得,那只是一個念頭有沒有轉過來而已。因為沒有相當的壓力,不會有人想要自我了結自己的生命。而在壓力之下,就只能看那一個當口,有沒有這樣一個機會或者因為他自己,或者因為旁人讓他看見那個可以迴轉的念頭。

我相信,很多時候,我們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之後,自己可拍著自己的腦袋,又或者有朋友會拍著自己的腦袋,說:「你那時候是在想什麼呀!?」然後你就可以一笑置之,又重新開始過。只是,自殺的人沒有這個機會,因為當你沒有命留下的時候,沒有可以重新開始的前提。但是,反過來說,如果重新開始的人可以因為不管前面搞砸了什麼而受到鼓勵,那麼怎麼那個措手太重,沒有機會重新開始的人要遭受更嚴厲的批判哩?

那樣,我反而覺得太過嚴厲,也沒有必要。因為你再怎樣的嚴厲和批評,他都聽不見。他也沒有辦法回過頭來重新開始。再去訂什麼罰則,都只是處罰到自殺者還在世的親人而已。

今天我聽見一句很有意思的話。出自十八世紀的英國語言學家Samuel Johnson。他說,「It matters not how a man dies, but how he lives. The act of dying is not of importance, it lasts so short a time.」

我很難理解一個對於愛和付出竟然會有但書的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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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