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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關於台北地方法院11日判決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應該遷離台北市文山區再興社區這個新聞,真讓我在網路上閱讀到的時候,面對電腦螢幕瞠目結舌許久。所以,這就是我們口口聲聲「人權立國的台灣」嗎?

這是一個典型因為無知,然後歧視,接著迫害的例子。更糟糕的是,法院的判決竟然也就跟著高唱「無知、歧視、迫害」三部曲。我們的法官是腦殘了嗎?這種判決只是繼續加深原本對於愛滋病的污名化標籤,然後完全打消了過去二十年以來對於愛滋病知識的社會宣傳和教育。與HIV帶原者同住一個社區究竟是可以帶來怎樣直接的生命威脅或是安全疑慮?

在新聞報導之中,這個社區之中的早餐店拒絕HIV帶原者用餐。還馬上把他們使用過的餐具丟棄,怕會被傳染。有些家長則是要求小孩子一定要擦防蚊液,深怕被叮過HIV帶原者的蚊子一叮,就染上了了!我看,大概不久就會傳出來,「只要看了HIV帶原者一眼,就會被傳染了」的這種謠言吧!這種就是標準的「愚民」。一種不求甚解,人云亦云的態度。偏偏,咱們台灣社會,深好此道的人特別多。而政客們也常常就是利用某些人民的這種心態,興風作浪。

台灣關愛之家已經聯合了一些民間團體發表抗議的聲明,而且會繼續上訴。我希望政府的愛滋教育要從自己做起,不要掌控國家司法機器,代表一個社會公平正義的法官自己腦中就有邪魔,觀念不清楚,落後「常識」二十年,然後跟著一群「愚民」一起蠢著攪和下去。這樣,教育水準,人權國家通通都只落人口實地成為一個笑柄。那更不要談加入國際社會還是聯合國了,為什麼?因為只是去國際社會上丟人現眼而已呀!

如果這個政府當初掌握政權的時候就喊出來「人權立國」,那麼,就不要輕易讓這四個字變成空洞的口號。人權不是自助餐,不是讓人指挑自己愛的適用,看不順眼的就可以戕害。一個挑食的社會只會發展緩慢,遲鈍,最後根本不健全,一直需要看醫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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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