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網路上瞎晃鬼混的時候,看見了一則關於前野人花園合唱團(Savage Garden)的主唱Darren Hayes的消息。他在自己的官方網站上揭露了他在六月十九日與認識兩年的男友註冊結婚。換句話說,也就是他大方地出櫃了。我看了這篇文情並茂的公開信,其實有一些小感動。節錄一下其中的語句吧!


As so many of you have given me your heart and soul over the past 10 years I thought it only fitty that I too return the respect and inform you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event in my life.

On June 19th 2006 I married my boyfriend of two years, Richard, in a Civil Partnership ceremony in London.

I can honestly say it was the happiest day of my life.

I feel lucky to live in an era where my relationship can be considered legally legitimate and I commend the UK Government for embracing this very basic Civil Liberty.

I am proud of who I am, and after what felt like an eternity, I’m finally in a place where my heart is secure and content. And I can finally make sense of all of the searching.

I still maintain the belief that families and relationships are not commodities to be sold off for public consumption. In this regard, I am and will continue to be a public person with a private life.


「出櫃」一直在同性戀論述之中有著相當的地位。我有相當多的朋友對於「出櫃」這件事情有相當不同的看法。有人非常主動,有人則是非常被動。有人樂於告訴他人,有人其實很介意別人探聽。無論如何,在我自己看來,「出櫃」或是「不出櫃」這都是非常私密的決定。在於一個負責任的決定的前提之下,每個人不同的選擇應該受到其他人的尊重。

我覺得很重要的一個訊息是他說,在回饋給那些熱愛他的音樂而且愛護他的歌迷,他希望分享他人生之中重要的訊息:結婚。在於一個相互尊重的前提之下,「出櫃」其實沒有什麼大不了,而且似乎是理所當然的。如果大家都搏心肝了,那麼分享自己的喜悅,順道提及性傾向並不是什麼難事。

我有些朋友有「出櫃挫折」。最常見的,是在向父母出櫃之後,卻鬧起了家庭革命。有時候坦誠是一件好事,但是並不是所有父母都是開明的。有些在比現在要保守上許多的環境之中長大的父母,對於常被反同人士貼上「與眾不同」、「標新立異」、「變態不正常」、「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等等標籤的同性戀,其實無知的恐懼大概會侵蝕掉被告白那一瞬間的親情。因此,父母也是需要被教育的。在出櫃之前,建設一條大家都走的下去的出櫃後康莊大道恐怕是比出櫃還要重要的事情!也就是,基礎建設要先有!

另外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則是自己的「自信心」。這在於作下一個能夠自己負責的人生決定之中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有人在出櫃之後,被父母切斷經濟來源,如此威脅之下,只好乖乖跑回家去走出埃及。有人則是閃東閃西,存有莫名其妙的「只要我被別人發現是同性戀,我就完蛋了!」的恐懼心理,最後只好找個老婆,結婚生子,交差之後,再來搞(與其他男人的)外遇和離婚。這些都是相當糟糕的事情。沒有自信心,那麼就很容易被人指使。但是,這是誰的生命呢!?如果自己負責,那麼沒有什麼是別人可以動搖的!

因此,儘管是「出櫃」這種看起來只是一句話的事情,都可以複雜到需要選擇策略,考量實力,爭取主動,幾乎等同於「作戰方策」了!坊間也有各式各樣關於「如何出櫃」的書籍可以參考。

另外一個Darren Hayes說到的重點則是在於社會環境的營造。今天在歐洲許多國家,同性戀結合是有等同於異性戀婚姻的效力的!但是,在世界大部分的地方,這個人權理念還沒有達成。(譬如說,最切身實際的例子就是台灣!)大環境會影響個人出櫃的順利與否(雖然不是決定性,但是在惡劣環境之中作戰總沒有天實地利人合來的簡單呀!);個人出櫃的順利與否和出櫃之後的生活則也會繼續反應回去給大環境(譬如說,P-FLAG這種組織的支持效應!)。

當初台灣政府主動在人權法案之中提及同性戀的平權其實是在全世界之中相當值得驕傲的事情。但是,六年之後完全無消無息,其實會有一種當初「被摸頭」的感覺。因此,在台灣的同性戀平權運動還有賴大家的重視和推動。其實我一直相信,台北就算當不成什麼亞太營運中心,至少可以當亞洲的Gay Capital!因為台灣社會因為歷史地理因素其實有相當的包容力(除了最近被某些人挑動省籍對立,讓我看不下去之外),在社會知識普及的程度也遠遠超過某些鄰近國家。所以,雖然不會一帆風順,但是我至少對於平權運動的推廣是有樂觀信心的!

熱線前一陣子有晚會(雖然因為我人在國外,沒有辦法回去共襄盛舉),之後台北也會有自己的驕傲遊行,請大家多多支持!無論你是L、G、B、T,還是F,幫助社會走向一個更公平更公義的未來都是要一起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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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