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二月十日)下午下了班之後,就請小傑克幫忙開車載我到德國的梅噴(Meppen)車站去趕火車,準備南下到曼罕(Mannheim)去拜訪朋友,渡個小週末。

火車票是老早之前就在德鐵(Die Bahn)的網站上買好的!因為提早買票,所以有比較便宜的優惠。不然,德鐵可是以昂貴出了名的!德鐵現在也很進步,網路上刷了信用卡,買好了票,只要把票用印表機印出來便可以了!只是,除了要憑這張印出來、A4大小的票之外,還要有身分證明卡片。可以是德鐵的年卡或是消費這張票券的時候所刷的信用卡。原本我以為可能如同一般航空公司的要求一樣,「旅程中要攜帶這張卡片以資證明」通常只是說一說而已。除了上一次在台北中正機場要出發去曼谷的時候,我曾經被要求要展示信用卡之外,還幾乎沒有碰過航空公司要看我消費的信用卡的!但是,一上火車不久,查票員來查票的時候,不但要看票,也要求要看信用卡。還煞有其事地在他的隨身小機器上刷了刷,似乎取得了一些證明,才慎重地在票上打上戳記。也許這是德國人一板一眼的做事態度,但是總算沒有因為遺漏攜帶卡片而遭逢不必要的麻煩。

旅程很長,幾乎要五個小時。所幸,我只需要在科隆(Köln)轉一次車。第一段坐的是IC(InterCity),需要三小時;第二段則是高速火車ICE(InterCity Express),需時一個半鐘頭。中間則有大約二十分鐘的時間轉車,足夠我去買個麵包和飲料果腹。雖說平常我在荷蘭已經習慣於坐火車了,但是動輒五個小時的旅程還是有點累人!不過,火車旅行在歐洲真的是非常普遍而且風行的。往往在夏天,學校放假的時候,歐洲的年青人都會來個火車旅行周遊列國。他們在當學生或者是26歲以下的時候有很多鐵路旅行上的優惠,所以火車票價對他們來說反而不會是太大的負擔。

另外一件讓我高興的事情是這一趟旅程,火車都沒有誤點。德鐵出了名地容易誤點。有一次我去杜賽道夫(Düsseldorf)洽公,結果那般火車竟然誤點達二小時。本來兩個半小時的旅程直接變成四個半小時,坐的讓我當場傻眼,欲哭無淚。還好那次我提前一晚出發,所以沒有耽誤隔天的會議。但是那樣惡名昭彰的誤點情形卻讓我印象深刻。到了曼罕之後,我朋友也很有趣地恭喜我在沒有誤點的情形下順利抵達,非常難得!

曼罕雖然曾經是日耳曼那一群複雜但是組織鬆散的公國之一的首都,但是在二次大戰的時候可是被盟軍給炸個稀爛。所以,能夠端上檯面的古蹟實在不多。最有名的是一個水塔。而原本曾經是某個大公的住宅的宮殿,也早就被改作大學。現址還正在維修。朋友帶我在冷風之中繞著這個早已經不是宮殿的宮殿走了一圈,果然,除了曾經是皇家專用的禮拜堂還依然維持著些許往日高雅的感覺之外,其他部份已經絲毫沒有任何貴氣了。就連皇宮後面的後花園都不得不讓路給鐵道和高速公路,因而被無情切割,早沒有皇家後花園的模樣。難怪之前也有聽別的德國朋友冷嘲熱諷說過曼罕什麼都沒有之類的話語。的確,比起離它不遠的海德堡(Heidelberg)和北邊的科隆、杜賽道夫,曼罕的確不是什麼觀光城市。

本來我也不是要來當觀光客的!只是找個週末南下來拜訪朋友,順便休息而已。而且,這個冬天特別地冷,實在也沒有必要一天到晚走在寒風之中在街頭受冷受凍。所以,既然朋友在河邊的三塔之中有個位在第二十二層樓的公寓,我也樂得在他的公寓之中睡到自然醒,然後眺望在冬天晨霧之中的曼罕城區。享用一杯咖啡,然後吃著早餐,快樂地聊天。

不過,晚上我們還是去了個club玩玩。曼罕在城郊有個非常大的玩樂場地,叫做connexion。星期六晚上可是人潮洶湧。似乎方圓百里之內的小基小拉和他們的親朋好友都群聚此地一起玩樂。一共有三個舞池。一樓的一部份是播放著70和80年代懷舊舞曲的舞池。一樓的另外一部份則是走techno風,那是此間最大的場地。二樓則是充滿了各種酒吧還有一些可以算是lounge的空間,中央也有個舞池,播放著流行舞曲音樂。只是,我實在覺得他們好像用乾冰都不用錢似的,動不動煙霧瀰漫到讓我覺得我好像在迷霧之中跳舞。不過,二樓大的嚇人,彷彿是個迷宮一般,到處都是年輕德國人,所以此起彼落的也都是在我聽來完全沒有概念的德文。雖然說我在荷蘭還算可以聽得懂大約40%的荷蘭文,但是遇見德文,還是只能攤手。

地下室也有個吧台。不過這個地下室在晚上十一點以前是當地舉辦特殊主題聚會的地方。譬如說這星期六,這個地下室就是Rubclub的場地。相較於樓上的氣氛,地下室走的是相當hardcore、詭譎而且硬調子的風格。我覺得很有趣的一點就是曼罕大概是此地區的玩樂之都吧!所以事實上還頗多人是不遠千里地來好好玩樂一個週末的!(我這星期大概也可以算是其中之一吧!)

另外一個相當妙的現象是我在舞池之中不光是看見年輕小伙子,那種十八歲或是二十出頭的年紀,也可以看見許多爸爸級的(三十五歲到五十歲之間吧!)人呢!這是我在台灣的夜店之中鮮少看見的!有時候我戲稱大概三十五歲以上的人都已經昇華到不需要夜店了!我知道有些人覺得泡夜店是年輕人的休閒娛樂,但是在我看來,我倒覺得泡夜店就只是泡夜店而已。每個人都會有那麼一個時候和一個需求只是想要跳跳舞,放輕鬆而已。夜店,如果除去了某些被加諸其上的詭異功能(譬如說,有人喜歡在夜店釣人,有人喜歡在夜店展現某種不可一世的態度還是胴體…),其實也就只是一個讓自己放鬆精神和心情的地方而已呀!似乎我是愈來愈可以獨自一個人跳舞跳個愉快而且開懷了!沒有心神不寧,也沒有拘泥而遲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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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yan197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